的问题。
夏家是根本没考虑过自家还不满二十的闺女生孩子这种事的,而裴家两口子也是不会去开口提这种事的——能这么早就把儿媳妇“骗”回家,已经是他们对不起亲家了,还怎么可能好意思提下一代的问题啊!
这种大事儿就交给他们小两口结婚后自己慢慢去考虑吧,反正俩孩子现在还这么年轻,可以完全先不考虑后代的事,把事业先搞好了才是真。
当然了,若是他们两个自己愿意生,他们做长辈的也是乐于见到这样的画面的。
到时候啊,季叶盈都想好了,不管是更适合育儿的超大房子也好,需要增添的佣人以及大笔的生育费用也罢,他们指定都会给孩子们一一cao持好的,这都不算事儿。
甚至叫他们两口子自己放下工作来亲自帮着带孙子,他们也都是愿意的,毕竟,隔代亲嘛。
只不过这个问题现在提的话确实还是太早了,谈婚事的当口,最好还是不要说这些来刺激夏家人的神经才好。
“那房子的事儿就先这么定了。剩下的,婚礼之前,我们也是听人说的哈,现在都流行什么签婚前协议的,你们看,要不要让乐宝和宴阳两个也去律师那里商量商量这些事儿?”
这话是方晓敏提出来的,倒是很叫季叶盈感到意外。
说来对于两家经济实力都这么强大的人家来说,俩孩子要结婚,提前商量好,签个婚前协议保底,把婚姻中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以及遇上时相应的应对对策以及财产的分割等等都提前规定好,签字画押公平公正地谈好条件,其实还是比较有利于婚姻的稳定的。
当然了,出自于对于自身财产安全问题的考虑,这么做也是最合乎理性的。
之前夏家一家三口人自己聊起婚事谈到这个相关的时候,三人也都一致觉得签个协议也没什么的。
别的不说,裴家和季家加在一起,到底是比自家这种这一代才开始慢慢发际的人家实力底蕴都要强大许多的。
跟他们用协议的方式在经济上适当做出一些划分和区隔,对外也算是表达出一个明确的态度了——我们是嫁女儿,但不是高攀更不是占便宜,你们家的财富再大再多,都是属于婚前的裴宴阳的,婚后的共同财产先不谈,起码这一部分,我们是万万不会觊觎任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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