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点儿小小的手脚,未免反应得太过迅速,近于未卜先知。更大的一个疑点,就在天庭对泾河龙王的审判过程上大家都知道,无论是犯了多大的罪,至少要先把罪犯拿住,才能进行定罪。比如直接造反的猴子、强奸未遂的猪八戒,以及失手毁坏公物的沙和尚,都是先被捉拿归案,然后再判罪的。而至于那些尚未捉拿归案的各路下凡的公职人员以及神仙坐骑,一律是无法先定罪的。而对于泾河龙王,这一过程彻底被推翻了:不但在案犯未被捉拿的情况下定了罪,而且早早地决定了执行人员,并且这个过程被袁守诚知道得一清二楚,这实在是有点儿不可思议了。
这个问题唯一的解释,只能是这样:袁守诚的真实身份,其实是〃天庭专员〃。
只有这样,他才能提前看到〃天庭内参〃,知道详细的下雨时间和降雨量,以及知道有关泾河龙王的一切信息,包括它的定罪和执行者。如果不是这样,那么根据〃天机不可泄露〃的原则,这个袁守诚屡屡泄露天机,将天上如此高级的机密泄露出去,这本身就是该千刀万剐的玉皇大帝心血来潮下的圣旨内容你都知道,那么玉皇大帝的私生活你知不知道?而且他还直接促使〃泾河龙案〃的发生,可以说犯罪情节绝对不比泾河龙王轻,甚至影响还要恶劣,若他不是天庭专员,他还能落个好下场吗!
等等,如果真实情况是这样的,那么难道真的会有这样一份〃天庭内参〃的存在吗?依我看来,〃天庭内参〃是的确存在的,因为泾河龙王的死,其实是天庭内定。在《 西游记 》第十回中,阎王们有过一句明话:〃自那龙未生之前,南斗星死簿上已注定该遭杀于人曹之手,我等早已知之。〃
一句话,老龙王的死是计划内的安排。
我们不妨来回顾一下,其实痕迹十分的明显:〃差时辰少点数〃的主意,是鲥军师提出的,龙王能够欣然答应而无一点儿怀疑,可见一来这样的事情从来没有出现过,也没有其他龙王因此获罪;二来这样的事情无关生死,违反天条王法实在算不上,顶多只能算是政府公务员在行使国家权力时没有百分之百,最严重也不过是个办事不力。试想一下,做了这样多年的降雨执事,若是知道这样做是个死罪,你就是借给泾河龙王一串秤砣做胆,谅它也不敢这样做;至于鲥军师更是不敢献这个计:一个参谋,怎敢拿主子的老命开玩笑?不怕被蒸了吗!而且在《 西游记 》中,龙王按旨降水的规范的流程只有两桩,一桩就是这〃泾河龙案〃,还有一桩,则是在第八十七回凤仙郡求雨的时候发生的:〃( 东海龙王敖广 )道:'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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