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手间,只得软软地求冯殊:“先别笑了,这几分钟也别看手机,你做点别的去。”
他说好。
将右上角自己这边的小画面调出来,放到最大,夏知蔷弯腰探身,凑近些,又凑近了些,把镜头当镜子,艰难地用手背擦拭脸上的面粉,鼻尖几乎要点到屏幕上。
冯殊食言了。他依旧盯着手机,也依旧在笑。
等屏幕中那张娇憨清丽的面庞越来越近,越来越近,男人笑意渐敛,眼底的内容忽然变得不可揣测。
这种有些相似,却又不尽相同的画面,让他仿佛回到了很久之前的某个夏日午后。
冯殊再回想起来,总觉得那天的自己像是中了邪。不念书本,不看笔记,他抛开希波克拉底和威廉·奥斯勒,只知道肤浅而贪婪地望着突然出现在眼前的,近在咫尺的一张脸。
女孩儿当时正专心地试着亮闪闪的唇蜜。每涂上一个颜色,她会用力抿两下嘴唇,又胡乱擦掉,再换上另一个……兴致盎然,不厌其烦,直到唇瓣被反复的擦拭弄得鲜红欲滴,都没停下。
他们的距离是如此之近,近到冯殊能看清楚女孩儿颊上细密柔软的绒毛,和瞳仁虹膜上的沟壑起伏。暖黄色的光束倾洒在她身上,绒毛在光下仿若透明,剔透晶莹。
第二天,冯殊便在偶然间得知了这个女孩的名字。
他听见有人喊“薇薇”,他看见她不假思索、自然地应答。
原来,她叫薇薇。
夏知蔷终于擦净了脸上的白色粉末。
她直起腰,继续指路:“被套在衣柜最上面那层,先把镜头移上去?我好指给你看。”
那头的冯殊却迟迟没有做出回应,镜头依旧保持在最开始的角度,正对着主卧地板。
她问:“你还在听吗?”
无人应答。
“喂?喂?冯殊?老公?”夏知蔷以为他忙别的去了,挂断之前最后问了一次:“你在……”
“我在。”
冯殊只答了这两个字,随后,镜头慢半拍地往上移了些。
男人的声音像感冒了一样,粗粝低沉,缺乏生气——这是他心情不好时的特征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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