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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烂桃花是啥时候去申请专利的呀?以后我文中主人公不可以有烂桃花,那我小言以后还写啥?
我公司的严厉上司,整天吃饱了没事做,没事把人叫去教训,满办公室检查5s,这怎么可以?这怎么可以!明明是侵人家的权嘛!
总之,当时心理戏非常足,非常非常的委屈。
除此以外,而更让我难以接受的,是她称小岛和李上言二人为“不伦恋”。
不伦之恋,意即违背伦理的恋爱。
小岛和李上言没有血缘关系,连师生都不是,何来的不伦?
邓文迪和小男友相差27岁,却都无人这样去恶意评论。
我当时接受不了,感觉难以忍受,又去发消息给她,为了更正她关于“不伦之恋”这个说法。
可是消息发出去后,我突然意识到,就因为文中虚构的两个人物被说了一句不伦之恋,我都这么难受,我写入文中的可是她的亲妈,而且是三合一加强版的,所以她才会有三倍的愤怒啊。
于是我试着转换立场,站在她的角度去想象了一下,想如果有人骂我家人,我会如何。
仅仅想象了那么一下,我就失眠了大半夜,难受,想骂人。
这个时候,我才算真正理解了网友的心情,理解了她在知道我所有联系方式、有一百种方式可以联系上我的情况下却不去联系,而是不由分说直接在文下刷负的理由。
我第二次给她的消息,她很快看到,也很快回复,就是因为我写了她妈,骂声一片,很气。
而回想当初,我咨询了法律专业的朋友,写文的小伙伴,以及在各网站后台发消息联系她,自己以为是对别人的尊重,其实只是为了自我保护,以及出于一种避免麻烦的心理。
那时考虑了很多,却唯独没有去想过她的心情和感受。
其实如果当初,在文案上直接标上“如有雷同纯属巧合”,也好过直接发消息给人家,称‘我开新文了,是不是可以把你那些悲惨遭遇写进自己文中?’要好很多吧。
作者写这篇文,想要表达的有很多,可唯独没有伤害和冒犯别人感情的想法在。所以,现已在深刻的反省当中,今后一定会引以为鉴,做一个更有共情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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