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就冲入丧尸堆里,收小弟,抢东西,当丧尸王。
就算是异类,也要当最qiáng的异类。
席灯咬住旁边的枕头,极力压制背后传来的疼痛。
金丝看到了席灯的小动作,便找话题想分散注意力。
老大,那个人类被带走了,你下一步准备怎么做?
席灯咬枕头的动作一顿,金丝立刻把那颗子弹挖出来,席灯的手指甲一下子掐进了手心。
金丝把子弹丢到旁边的光盘里,松了一大口气,它们丧尸跟人类不一样,人类的药物根本对它们没用,丧医只能补牙,或者把断的手脚再fèng补上,对伤口的复原确是没有任何贡献的。
席灯倒是有一根巨大的金手指,就是它的唾液,可是这次伤在背后,它要怎样去舔一舔?它这次只能等伤口缓慢愈合,这还是庆幸它自身的体质不同,如果是其他丧尸,那就只能烂个dòng在那了。
席灯等疼痛缓过去,松开被咬的枕头,扭过头盯着金丝。
金丝读懂了席灯眼里的意思,老大,你要去把他抢回来?看到席灯点头,它当下就反对,不行,我不同意,老大,你看你自从碰见他受了多少次伤了,吃就有那么重要?
结果席灯还点头表示吃真的很重要,金丝第一次想以下犯上了,把席灯抓过来揍一顿,不过唯一可惜的就是,它打不过。
它们在此前跟主角攻的战役中算得上赢,由于丧尸们都知道不能杀了主角攻荣禹,荣禹成了为数不多活下来的人,丧尸们放水让荣禹开车逃跑,但是席灯没有想到的是,荣禹开车走突破丧尸圈的时候,竟然把站在附近的主角受谢雪舟给扯上了车。
席灯想追,但是因为背后的枪伤痛得眼前发黑。席灯不禁在心里埋怨了起来,金手指开那么粗一点用都没有,疼痛的系数几乎是其他人的好几倍,而丧尸是不会感受疼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