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
“今天我见到他了。”
春眠知道他说的是演唱会结尾的那个摇滚歌手。
“我当初玩这东西就是因为他。”
“他说什么都不重要,人活着就是一场虚无,钱不重要,名利不重要,他手里的贝斯不重要,身后的鼓不重要,读书重要,思考重要,自由很重要,自己最重要。那场演出我在底下,离他很远,但是又很近,好像读懂了他的意思,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了。可是今天他说我做错了,摇滚乐商业化是错的。”
春眠劝不了什么,以前她喜欢的丁霎,是站在舞台上的发着光的,好像全世界就他最牛逼,像神一样的存在。
现在的丁霎走下了舞台,春眠也没有对他失去过信心,他嘴上说着厌弃摇滚背离真相,其实比谁都在意这些东西,人本来就矛盾,活着有太多的纠葛和挣扎了。
他没办法再投身摇滚乐做那个小世界里永远的主角了,就跳出来想要让更多人成为主角给其他人力量。
对错与否,她不懂这些,也没有那么高那么前瞻性的视角去分析,做不到,她只知道有人在努力,那个人是他的爱人。
“不是说了吗?自己最重要。”
春眠捧着他的脸往前凑,眼睛亮亮的,里面有他的倒影。
她跪在沙发上,和丁霎持平了身高,在他的嘴上啄了一口。
“这个样子很厉害啦!”
丁霎有些怔忡,过了会也跟着笑,他揉了揉春眠的头发,把人抱在怀里,像抱小孩一样。
“我没看过这个呢?要不再重播一次?“
“不吃饭啊,这么晚了。”
丁霎语气沉溺,看着她心就会平静下来,春眠总是内敛又温柔,包裹着他所有的刺芒,像真正的春天一样。
比季节更完整更柔和。
“我们晚一点去吃火锅?”
春眠在他怀里转了个身,手搭在丁霎肩头,仰着头看他,眼睛里写满了期许。
“好,那就再看一次。“
他没办法对着这张脸说出什么拒绝的话,点点头,有些想笑。
这个晚上两个人看完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4页 /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