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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她呆滞了半晌。
敲鼓的高个男生被春眠的反应逗笑了,说丁霎都让他们管自己叫哥,所以喊她当然就得喊嫂子。
他们其实同龄,春眠不太适应这种cao作,和几个人一起吃了顿午饭。
才知道她们没签约的时候,从来没有靠摇滚乐赚过一分钱,家里人不支持,也不理解,觉得这种东西很缥缈。
遇到丁霎那天他们还在地下酒吧表演,唱的歌不能自己定,永远都是快消品的流行金曲,底下还有人时不时起哄让她们切歌,谈不上多惨淡但也确实让人不太舒服。
现在不一样了,改变了好多。所以说起来的时候语气才可以轻松一下,没有沉重泛滥的情绪发酵。
春眠听着主唱絮絮叨叨讲了好多,她看起来冷清,其实性格很柔和,也健谈,春眠和她共同语言不少。
丁霎忙完来接她走,春眠和几个人加了联系方式。
“她们刚刚都夸你了?”
“夸我什么?”
丁霎捏了捏她的虎口软软的,把玩似的来回揉,听到这话笑着问。
“说你帮了他们,教会了他们很多关于摇滚的东西,还带了点信仰和力量给他们……嗯,还有一个最重要的。”
“是什么?”
“她们夸你眼光好,碰上我。”
春眠乐出了声,眼睛都眯成一道线。
“对呀,我眼光好,遇见了你。”
丁霎语气沉稳很多,让气氛都微妙起来,手撩过春眠捣乱的碎发,目光沉沉,像个巨大的磁盘。
春眠被他盯得不好意思,想要接着往前走。
丁霎握着她的手没动,顿在原地,直愣愣的。
春眠抬起头看他,有些迷惑。
“我不仅眼光好,运气也不错,这么久了喜欢的人没跑,还能追回来。”
春眠被他突然郑重的模样弄得有些惶恐了,就片隅的时间,丁霎手里就多了个宝蓝色的盒子。
时间突然就静止下来,没有过客行人,没有风吹草动,没有车水马龙,在这个城市最偏僻的一角,春眠看见那双手打开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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