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爱故事的文字叙述就到这里了。希望读过这个故事的你心里的他们依旧生活在美好的爱情里。
很久很久以前就在构思这个故事了,为期五个月的写作就要告一段落了。
心情很复杂,毕竟这是我人生中的第一本小说(虽然初中的时候也写过很多杂七杂八的故事,但现在翻阅起来“弱智玛丽苏”到自己都读不下去)。虽然到小说完结它的收藏量也两只手数得过来(自己还占一个t_t),阅读量也可怜得不想提(扎着铁了,老心╮(╯▽╰)╭)。但幸运的是,我坚持下来了,作家的梦算是迈出了一步,于我的人生而言,这是个跨度。
能让林夕我坚持下来的事情真的是少之甚少,一日三餐算一个,睡觉算一个,睡觉前能记得给手机充电也算一个,说起来,再就是写作了。
从小学三年级的第一堂作文课和其他同学一样写最直白的事情却连流水账的逻辑都表述不清楚。
到后来每天练习写日记交作业,优秀的日记总会被老师当堂念出来。从此,能写出好东西便是优秀。从此,好胜心强的我每天都认认真真对待日记作业,语文课前都会把腰挺到最直,一双小胳膊整齐叠放在课桌上期待老师能念到我的名字和日记。
可惜的是,小林夕的日记写得真诚却不优秀,我从来没被老师当堂夸耀过。后来,周围的同学都不喜欢写作文,甚至对写文章产生恐惧,于是我也随大流,顺着别人的看法对作文有了偏见。
改变我的,是俺亲爱的多才多艺的老爹。有一次我正为留的作文作业愁眉苦脸、抓耳挠腮,我爸便好奇地过来问我怎么了,得知姑娘为作文着急干脆提笔给我写了一篇作文。当时可把我高兴坏了,如释负重,看也没看抄完第二天就踏实地交了作业……
我到现在都记得作文要求是让写秋天,也记得老师问我是不是自己写得时我头点得多心虚,我还记得老师当着全班同学念我作文的时候我的腰挺得还没有三年级听老师念别人日记时候那么直。
后来,那篇作文登上了校园作文报。忽然间我感觉自己成了我们学校的一个小明星、大人物(突然发现原来我五年级了还傻得让人无语……)。
谎言让小林夕沉迷在属于五年级孩子的虚荣里,然而一个慌要圆下去还要付出更多的违心的代价。
真的,这不是个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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