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我恋爱了!这一辈子,我唯一可能爱上的人就是他了。」
那天晚上,苏悦书如往常般来到Joker,还没在吧台前坐稳,就用那因为兴奋而走调的声音宣布了自己的爱情。
淡黄的灯光下,叶晓的面孔瞬间苍白,下一秒僵硬的笑容浮起。
Joker是家混合了餐厅和酒吧的餐饮店,午前开始营业,直到午夜打烊。用餐时间以外,Joker是咖啡屋,也是茶座,再或者是酒吧,因为地处商业区和办公区中间,所以来光临的大多是逛街经过的客人以及附近公司的员工。
从某种角度说,Joker颇有名气,原因就是Joker的员工们。
包括叶晓他自己,还在念书的时候就是很受欢迎的帅哥。他家中兄弟亲眷长相都不错,照理说他对美貌早就习以为常。可是,一年前他刚来Joker上班时,还是视觉冲击了一把。
哇靠,搞这么个美男后宫,老板是在打什么主意啊?这么一想!他忍不住多瞟老板两眼。这里不会是家地下鸭店吧?
时间一长,他渐渐明白了老板的意图。
刚开始他上的是早班,名曰「早班」,其实是从上午十点到晚上六点半的班。除了正餐时间,他当班的时段里,有一个生意的小高峰,那就是放学后成群结队来喝下午茶的学生,尤以女生为主。老板更是顺势搞了下午茶的推广活动,每天有固定的名额可以享受优惠组合。
正所谓醉翁之意不在酒,每到下午茶时间,当值的三个服务生通常每个人都被缠得脱不开身。叶晓他是平均每天收到一个纸条或情书或直接被告白的频率,这还算平常。像人气最高的洛威,甚至发生过两女为他争风吃醋,结果在店里大打出手,上去劝架的本人被爱慕者不慎踢到关键部位,以致痛苦的嚷叫着捧住下身跪倒在地,荣幸的成了Joker的经典传奇。
叶晓认识苏悦书是在半年前。当时苏悦书和同事们过来吃饭,为他们服务的就是叶晓。那天店里的生意好到飞起,又恰好有两人请假,连老板都不得不脱下西装亲自端盘子上菜。而已经上了一天班的叶晓,因为下班时间遥遥无期,情绪很是低落。
就在那片混乱中,苏悦书冲他扬起了耀眼的微笑,用三根手指轻巧的托起已空的水晶杯,「帅哥,再来杯一样的!」
来自头顶的灯光,让苏悦书的面部轮廓看起来很柔和。原来就好看的长相,蒙上了一层金边,有点面如冠玉的味道。但最教人移不开眼的却是他韵味独特的笑容。
叶骁愣了两秒钟,然后红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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