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氛,厌烦那些或欢笑或悲泣的噪音,厌烦那些聒噪的音乐,在这样的气氛里呆的时间稍微久一点儿,我就会觉得耳鸣头晕。安然没有说错,我是不喜欢酒吧、迪厅一类的场合,在去“泡吧”埙uㄓ妨e,我鲜少涉足这类地方,虽然后来习惯了那里尖锐的噪音,可是我从来没有喜欢过那里。
怎会又想起安然?骆琳,难道这名字还没有从你的心底驱逐,反而潜藏更深?我怔了怔,拿着香烟的手指微微一抖。不行!骆琳。绝对不行!
手忙脚乱地翻出打火机,哆嗦着点燃了指尖的烟,雪白的烟雾谜一般地在空中漫延。靠在阳台的墙角,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微闪的火星不再在指尖轻颤。
骆琳,你应该是一个耐得住寂寞,也会享受寂寞的人。
第十六章
第三支烟在我的指尖燃尽,天终于完全地黑下来。
就在刚才,天边还有一小团淡淡的晚霞,既不红彤如火,也不灿烂似金,但因为天色是灰雾雾的缘故,那一小团彩色便特别扎眼的美丽了。霞光照在田边的池塘里,潭水反映了霞光,像刚出鞘的宝剑闪出的光芒。只是刀剑的光泽过于冰寒,而那潭水的金光却有些暖洋洋的。
站在别人家新房的阳台上,看着夕阳渐渐西沉,不知为何,心里突然有些酸酸的感觉。丢了烟蒂,再抬起头,那道霞光便不见了踪迹。美丽的事物总是稍纵即逝,这世上的许多其它的事也一样,错过了便错过了,永远都不可能有第二次机会重头再来。就像此刻这般,这个世界永远都不可能再有一个同样的晚霞给我看了,即便是有相似的,也仅仅只是相似。它回不到这个时间,回不到这个地点,而我能做的,惟一能做到的,只有把这一刻的它放在脑海里,有机会的时候再拿出来细细回味了。只是,连我也不清楚,它鲜亮的颜色,可以在我的心底保存多久。
直到天完全黑下来,这才发现,站在这个高度,竟可以看到白天完全不能看见的景色——市区的夜景。平日里想是“只缘身在此山中”的缘故,没觉得这个城市有多么美丽,可此时它展露在我面前,竟然气象万千,闪闪烁烁的五彩的灯光在夜色中把这个城市点缀得璀灿生辉,像是被哪个神仙一不小心打翻了的珠宝箱子。
想来,是夜色能掩盖一切罪恶,一切不美好和一切丑陋的缘故吧?呵……我如何能够不喜爱这座城市?如何能够不被它勾引?它闪烁着妖艳的光采,就像伊甸园中的夏娃,明知道那蛇引诱她吃下去的是罪恶之源,仍是无法抵挡那邪恶的魅惑。
阳台的门突然被推开,同时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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