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去了,我还要送你回来,来来去去地多麻烦。”子俊说,“除非你答应晚上呆在我那里不回来。”
我睃他一眼,不说话。
子俊有些讪讪地,自动转移话题:“你只要做到一点就行了……”他望着我,很认真地又是很孩子气地许愿,“你要每天在睡前说三遍:我想念裴子俊,我想立刻看到他。那样我就会很快回来。”
我“哧”地一笑:“我想见张爱玲。说了千百遍不止,也没见她来过。”
然后我们还是一起出门去为子俊挑选随行用品。
其实子俊出门是家常便饭,一概折叠旅行包迷你牙具包应有尽有,但是他每次远行,我还是忍不住要陪他添置点什么小物件,仿佛不如此便不能心安理得似。
走在超市里,子俊感慨地说:“你知道我最羡慕什么?看那些新婚夫妻一人一手推着车子在货架中间走来走去,挑一包方便面也要研究半天哪个牌子最可口,买瓶酱油也比来比去哪种价格最便宜。真是人生最大乐事。哪像我们,每次来市场都像打仗似的,想好了买什么才进来,进来了就直奔目的地,拿了便走。一点过日子的情味都没有。”
“你这是变相骂我没人味儿?”我斜睨他,“难道现在不是在过日子?”
“各过各的日子。”子俊抱怨,“锦盒,与其交两份房租置两份家当,每天跑来跑去的,为什么不干脆……”
“也不过是省点走来走去的的士费罢了。”我打断他,“趁还付得起,及时付出,将来你想找个走来走去的理由还嫌矫情呢。”
子俊叹息,一声接一声,但是毕竟不再坚持。
其实类似的对话,这十年里,每隔一段日子就会重复一两次。
选择太过离奇叛俗
有时候我也会想,是不是自己的选择太过离奇叛俗,算不算不正常?但是要我接受暧昧的同居,我宁可结婚。
我始终认为,能够同居,就能够结婚。然则,又何必背上个不名誉的未婚先嫁呢?
难得子俊等我十年,一直纵容我,忍让我。
其实私下里不是没有想过,不如就这样结婚了也罢,十年都这样子迁延过去,人生也不过是数个十年而已,一段婚姻里有两个人,至少一个人是心满意足的已经成功了一半,至于那不大情愿的另一半,天长日久,总也会习惯成自然,终于接受下来的吧?
路过读书区,看到最新包装的《华丽缘》,虽然所有的故事都已耳熟能详,还是忍不住要取在手中翻了又翻。在一场偶然相逢的戏台下,张爱玲苦笑着感慨这一段人生的华丽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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