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开始变得不像他。
以前他从来不会「偷窥」女人,都是明目张胆的看,他是那种直来直往,合则来,不合则去的男人。
那天以后,他的目光开始不自觉的一直追寻着欧蜜娜。
他在研发部经理办公室根本坐不住,好像那把椅子会自动放火烧他一样,必须不断的找各种理由走出去,来来回回经过欧蜜娜的桌子,有意无意的偷瞄着她。
发现她喜欢喝茶,隔天就在她的桌上放一包顶级高山乌龙;知道她喜欢绿色植物,就把家里的黄金葛装进透明玻璃容器里带来给她;注意到她桌上开始出现第一只凯蒂猫公仔后,便常到便利商店买两条榛果口味的巧克力,凑足七十七元,连同换来的凯蒂猫公仔,一起悄悄的放在她的办公桌上。
那些当然下是礼物,他才下是那种会买礼物去孝敬女人的男人,也没打算取悦任何人。
但是他很喜欢在俏俏的做了那些事后,默默等着她抬起头,露出一抹浅浅的、却甜到不行的微笑,好像他们之间存在着什么小秘密。每天他总是得等到那抹微笑,才算完成了一天之中最重要的大事一样,内心不再焦躁不安,回到自己的办公室里坐下,开始努力处理一天的公务。
那种日子持续了三个多月,不管那该叫做来往还是交往,也不管他要不要女朋友,实际上,他的目光不分昼夜的追寻着她,习惯走出办公室就能看到她,习惯有她一起加班、吃饭,送她回家,也习惯拥着她睡去,再看着她醒来。
每天每夜,他的身体习惯了她。
心脏没有她,就沉重得无法跳动;鼻尖呼吸不到她的气息,胸臆就会因为缺氧而爆炸。
某一个夜晚,他一条手臂上枕着欧蜜娜美丽的睡颜,他在黑暗中,就着月光凝视她的脸,望着望着,不自觉的拿起床头柜上的手机,按个几下,除了公务上必须来往的人士,手机里就只剩下欧蜜娜一个女人的名字。
他只有她一个了,她却答应了那个姜义彬的晚餐邀约,就在今天晚上,六点正,当着所有同事的面,以及惊讶的眼神,挽着姜义彬的手臂,一同离开了办公室。
混蛋小子姜义彬,没想到他会搬石头进公司砸自己的脚。
可怕的是他不只脚痛,手也痛,心更痛。她跟那混小子离开之后,他好像突然变成一个病入膏盲的绝症病人,连站都站不起来。
当然,下了班,他大可以去按其他女人的门铃,一样会得到很多的拥抱和亲亲,但是,该死的,他的身体和心里都在抗拒这个念头。
他抗拒着其他女人,她却接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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