蛋,和自己不爱的人在一起也是笨蛋。难道这些不都是无庸质疑的爱情真理吗?难道这个世界上还会有其他形式其他种类的爱情吗?安昭固然是个笨蛋,难道刘鑫也是个和她一样的笨蛋吗?
安昭当然是去找刘鑫的,而且很可能会和刘鑫结婚,萧雪越想越觉得心里不舒服。她知道自己应该为他们感到高兴,尤其是应该为刘鑫感到高兴,因为这肯定是他的愿望,也是他刻苦努力的结果。但她却就是高兴不起来。她讨厌安昭,虽然并没有因此也讨厌刘鑫,但他莫名其妙的顽固执着,却实在叫她感到失望,有时她甚至会在恍惚间相信刘鑫的聪敏都不过是假象。她不认为安昭配得上刘鑫,她也不明白刘鑫为什么愚蠢得非要死抓着安昭不肯放手,而在那样的“欺骗”之后,安昭居然还有脸再去找刘鑫,则已经可以算做是一种无耻了。
送走安昭,萧雪还又郁闷了很久,想要写信给刘鑫探问消息,却又担心被安昭看到,几封写好的信都没敢寄出。于是,送出的信越拖越慢,收到的信也逐渐短促,最终全都变成了节假日那些可有可无的问候,他们的联系也就越来越象是一根已经干涸了的血管。
只是,干涸的血管,还是会有橡皮筋一样的牵扯作用。在经过这样一些周折之后,萧雪已经再也忘不了刘鑫。即使那时她并没有意识到,除了哥哥和父亲之外,刘鑫还具备着在她生活中扮演其他角色的可能性;即使她后来曾经为了过分沉重的学业和课外训练的压力,独自和爸爸妈妈奋争了一年有余,并最终获得了补偿性的胜利;即使她还曾经历了两次被掐死在萌芽状态的早恋,开始封闭自己,并对一切道貌岸然的长辈心怀怨恨,她也无法忘记刘鑫。因为她忘不了刘鑫告诉她的那句话——“不想当奴隶,那就好好读书吧。”每次重读那封信,她都对这句话有了更深的认识,以至于本来只是写在那里的几个字,在一遍又一遍的描摹之后,逐渐透进了她的心里。她不想做奴隶,她要好好读书,不是为父母而读,是为自己而读,读好了,她就可以轻而易举地离开这里,象三毛一样,摆脱一切人的控制,走得远远的,走到天涯海角去。
假如不是2000年春节刘鑫突然从美国回来深圳定居,萧雪也许真的会一直这么苦读下去,她的未来生活中,也未必会再给刘鑫留下什么位置。
差不多有整整一年,萧雪都还搞不清楚刘鑫的“海归”对她究竟意味着些什么,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