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先生,你叫什么名字呀?”汤千金眨了下眼,很妩媚地问着。
“我叫刘美仙,就是美若天仙的意思。你呢?”刘千金风情万种地伸出手背,等白马王子印下吻迹。
“在下方筝,幸会。”方筝当然没有兴趣拿自己的嘴巴去给两只万峦猪蹄下印痕。一一回握过手,抛了两记媚眼,趁两名千金目眩神迷时,道:“我与这位风先生有些小事要谈,必须先走,相信两位大美人儿不会介意吧?再见了,后会有期。”
“哦,是吗?再见……”汤、刘二千金呆呆地挥了挥手,目送他们离去,久久不能回神——
拉着风御骋踏入一家泡沫红茶店,上了二楼的包厢,方筝才为时已晚地问他:
“没关系吧?陪我喝杯茶,剥夺你与美人逛街的时间。”
“如果有关系呢?”他反问。
方筝摘下眼镜,也顺手摘下他的,在极近的距离下,眼对眼地回答他:
“那我只能说抱歉了。如果你想唱反调说你其实非常享受美人恩的话。”将墨镜放回他胸前口袋:“你实在不像当人家手下兼小的人。”
他抓住她欲收回的手,一同平贴在他胸前。隔着小茶几,他们在桌子下的脚也没有选择地互靠着。对陌生人而言,这种包厢设计,根本是一种危险。
“你的打扮很对我的味。”他低语。
“充满男人味?”
“中性的妩媚。”
如果此刻她正在喝水,包准会呛到必须立即送医。中性的妩媚?这是哪一国的说法?
方筝戒备地申明:
“我没有同性恋倾向,如果你有,请去找男人。”
“我也没有。因为你是女人。”
“如果我是男人呢?”
“那我就必须是个同性恋了。”他轻笑,在她收回手前,烙下一记唇印。
感觉像被烫到,她低头看着,然后疑惑地看他:
“我们曾经认识吗?”
“我认识你。”
与这个人聊天大概没有人可以聊得畅快尽兴吧?方筝很怀疑这个人会告诉她,她想知道的事,索性不多说了。正好服务人员端来饮料与点心,她低头吃着,补足待会开会时必须消耗的能量。
“喝酒吗?”他端着他点的调酒,问着。
“上班时间不喝。”
“你到底得罪过多少人?”
很突兀的问题。但没有令方筝摸不清头绪,仰头一笑:“不少吧!除了你工作过的那几位之外,再加上一些看得出来,以及看不出来的,十来个跑不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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