嘴歪眼斜。
“没什么,就说丫妹要见他。”
两个听他口气熟稔,不敢再调笑,转身进了屋,没一会儿就黑着脸出来:“你搞什么,我们老大说不认得你,跑这儿来找乐子,活得不耐烦了你啊?”
裴新民一言不发,转身就走。
丫妹是当初麻叔叫他的小名,他嫌难听,几乎跟麻叔翻脸。
没道理不记得。
裴新民越走越快,过了拐角处,忽然间拔腿就跑。这时背后传来混乱的脚步声:“拦住他—;—;”
裴新民往四周围看了看,没有供他藏身的地之,但庭廊上面却有空大的梁柱,他纵身一跃,就爬到了上面,屏息凝神的静伏着。走廊里迅速跑过几个人。
很眼熟。裴新民想。
麻叔身边的人两三年就都换了新面孔,而他离开三联社已经有五年了。
很眼熟。房梁上有积了多年的尘土,裴新民不敢动,喉头奇痒,好容易等走廊清静了,才重重的打了个喷嚏。他跃下房梁,从栏杆上跳过去,长及脚踝的裙子非常的不方便,但医院大门就近在咫尺了,他刚想往前走,忽然间脑后一凉。
很温柔的凉意,宛似深夜里不请自来的美人,突兀的蔓延开来。
“好久不见。”那声音低沉,有轻不可闻的金属音质。
其实也没有多久,不过是二十来天的功夫。
裴新民缓缓回过头:“老大好。”
那人微微一笑,既没有质疑他为什么会打扮的如此古怪,也像对他的来意不感兴趣,他是这样的一个人,他有黝黑色的,深邃而不可轻忽的眼眸,当他注视着你的时候,你就会有一种错觉,仿佛这世上只有你一个人,你是唯一的,不能替代无可比拟的。
裴新民一生中都在寻找这样的一种感觉,所以每次接触他的眼神,他就会觉得自己是融化了。
爱情真是不可理喻的东西。
林志豪把枪收回口袋里,换做几个手下狠狠得按住了裴新民。
“你跟了我这么多年,我不会伤着你。“
裴新民感觉肩肘处刺痛,回头瞪了那些人一眼。
“你还有什么话说吗?”林志豪轻声问。
裴新民笑了笑:“没有了。”
林志豪看了他一会儿:“那好,你一路走好。”
他微一挥手,几个人把裴新民拖到了院子里,枪口对准了他,子弹和脑袋只有一步之遥。
裴新民在这一瞬间想到了很多事,还是麻叔说的对,江湖人是不能沾染那个字的,下辈子一定要做个聪明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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