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人呢?”
“我不是星探。”
“你有没有妹妹?”
“没有,亦无表妹、堂妹,还有,教女朋友亦决不出来抛头露面。”
“再用这种照片,我们杂志的销路有危机。”
“你不要,我拿到别家去用,人家付的稿费高三倍,贵杂志荷包涩,嘴巴噜嗦,我也不想再犯践。”
他拉开门,冲出去,嘭一声关上门。
吵起来了。
在金风送爽之秋日,这种事是不会发生的。
我用手托着头。
读者不停要看新的东西,我们却想不到新的东西。
哎呀呀,怎么办。
托着头也不管用。
“叫小王进来。”
“小王游泳去了。”
“星期一上午,游泳?”
爱玛说:“不如你也凉快凉快去。”
“冷气已经够凉。”
我无聊地拾起一本杂志,参考别人的内容。
落下一包照片。
一定是小王的。
我将它扔在一旁。
隔五分钟,又决定看一看,许这个人狗口会长得象牙来。
照片落出来,我取起一看,呆住。
一个女孩子与一只沙皮狗,她穿着很普通的白衬衫,头发包在头巾内,背境是无穷无尽的草地。
这明明是一辑生活照,即拍得似沙龙。
女孩有一双如姻如雾的芍药眼,淡粒,脸庞秀丽得让人一看之下暑气全消。
好家伙,小王把这样的宝贝留着自用。
谁知阴差阳错,这批照片落在我手上。
我再次找爱玛,“小王回来叫他马上进来。”
旧瓶不要紧,却一定要装新酒。
我们已找到新酒。
木市每一行都在发掘新人,简直地毯式搜索,稍有姿色都不放过,略平头整脸便称美人,这女孩居然至今尚未有人识,奇怪。
我取过外套。
爱玛问我,“哪儿去?”
“游泳。”
“疯了,”爱玛说:“全热疯了。”
回到公寓,淋一个浴,把帘子全放下来,开足冷气,拔掉电话插头,也许老板会请我辞职,但我认为足够便是足够,今日谁也别想找到我。
那女孩。
忘不了她。
她很年轻,最多十七八岁,但一些天生尤物在七八岁已露出美人胚子的模样,而当她们到了五十岁,还比许多十五岁少女好看。
我们一定要把她发掘出来。
第二天。
小王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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