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本算不上跑,于是摇头拒绝,又做出抱着人飞跑的动作。
林叶秋瞅着他,看他好像一副不这样就不走的态势,只得耷拉了脑袋:“要不,还是你一个人去吧……我留在洞里就好……我不乱走,你早点回来就是了……”往回走了几步站定,再指指对方,指指前面的路,然后指着自己又往洞口移动了几步。
莱曼斯愈发无奈了,望望天上太阳的方位,再拖下去,可能真会来不及回来。一到夜里,丛林里就愈发危险,有些植物会苏醒了出来活动,若碰上了就麻烦了,不想再拖延下去,他直接说了句:“食肉兔。”
林叶秋一激灵,万一悲催得还真又碰到那种吃人的怪物,莱曼斯又不在,那不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吗?于是脑袋一垂,尾巴一夹,决定顺从对方的提议,不过公主抱的姿势还是要坚决抵制,退一步选择了让人背着。
“好好抓住我。要走了。”莱曼斯等背上的雌性趴好,双手稳稳拖住胯骨侧的两条大腿,就疾窜了出去。
林叶秋被他惊人的弹跳力和迅猛快速弄得目瞪口呆,一时间只觉得前进速度越来越快,连眼睛都快睁不开,脸色不由微微泛白,把脸紧紧埋在莱曼斯宽阔的背部,手里抓得越发用力,直要抠进他皮肉里,双手更是紧紧箍住他的脖子,丝毫不肯放松。
其实莱曼斯没一开始就说背,也是怕自己奔跑的速度太快,会惊到了弱不禁风的雌性,何况万一背上的人不小心一个脱手没抓稳,就容易出事,而抱的话,就不会出现这种隐患,因为在他的怀里,除非是他自己想,否则绝不可能会让雌性出任何意外。何况一个雌性的重量,对他来说,实在是算不上什么。
等林叶秋微微适应了,眯眼看过去,只见两人在树干与树干之间不断飞跃,真的是在飞跃,就像小说里所讲的轻功一样。
虽然趴在莱曼斯背上,他却还是可以感觉到对方动作的轻盈,好像背着自己不过是背着一片羽毛一样……
林叶秋惊叹的同时,又有点无语,好歹他也是一个六十三公斤的堂堂男子好不好,怎么也不至于给人全无重量的感觉啊!这人,到底是不是人?
他一开始还哆嗦着,双手紧紧搂着莱曼斯的肩脖,肌肉紧绷丝毫不敢放松,既怕自己掉下去,又怕莱曼斯脚下一个没踩稳给摔了下去,后来看一直平安无事,就慢慢习惯了这种飞速,而且察觉到拖抓着自己大腿的宽大手掌,火热而有力,根本不会让自己掉下去。
有了这层认识,他终于不再一味的惧怕了,反而开始感受这份新奇,再过不久,他便开始兴奋了——这简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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