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血的部分遮了,回头看向林叶秋,“喏!没了!别怕啊!没事了!”
林叶秋没怎么注意莱曼斯的行为,所以也没领会那一连串举动的含义,依然处在巨型食肉兔轻轻松松被结果掉的震惊中。而且这人还毫发无伤,甚至干净得连血迹灰尘都没沾到!全身上下没有一丝搏斗的痕迹……
也许,是他把这个男人,想得太弱了……
也是,能将他从狼群下救出来,又具有那般惊人的跳跃力与速度,怎么可能不强大?
如果这人想,是不是只需稍微动动两根手指头,就可以轻易把他捏死了……
“拎也球?”
林叶秋一抬首,望着一脸担忧地看着自己的男人,微微一笑:“嗯?可以回去了?”
莱曼斯又仔细观察了会,确定他真的没事,这才微微放心,左手提着兔子两人一起往回走,还沿路指给他看医治各种病症的草药,外伤的,止血的,止泻的,止疼的等等。
林叶秋一边用心记着,一边暗暗观察着他,现在的样子,温和无害,就好像邻家哥哥耐心地教导着弟弟知识,完全想象不到这个人就在不久前,以这般云淡风轻的神态,在那个巨型兔子的胸腹部,留下那般残忍恐怖的的伤口!
从小受着文明教育的他,二十三年来的生命里,连只鸡都没宰过的人,亲眼看见这幕,难免还是有点冲击。虽然电视里有时也有血腥场景,但那是因为知道假的,所以根本没感觉,和身临其境的切身经历,那种感觉是全然不同的。
可同时,林叶秋却也明白,这里是弱肉强食的世界,自己原先的那套原则,已经不适用。这个男人虽然猎杀那兔子的时候干净利落,毫不手软,但这只是生存而已。
相处时间虽然不长,但林叶秋就是能肯定——这个男人,不是那种噬血滥杀之辈。
这就够了。
而且若非有他,自己不是早成了某野兽的腹中餐或者黄兮兮的一坨么,估计也会饿死在这里。
更何况,这个男人,初看上去,很冷漠,其实很温柔。
现世里,多的是表里不一、只会仗势欺人、还挖空心思搞出各种名目来将“吸血”行为合理化的败类,他们才是真正的刽子手!而虽然强大、却懂得克制自己的莱曼斯,明显比那些道貌岸然、吃人不吐骨头的伪君子,要强不知多少倍!
林叶秋想明白了,心里那一丝丝隐隐的微妙疙瘩也就没了,又开始胡思乱想起来:身边的这个巨人可能比那位打篮球的姚生还高出很多……
随即又有些后知后觉得发出疑问:这么高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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