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着一条兽毛皮,紧盯着看未免不礼貌,所以林叶秋总是刻意将视线停在对方肩颈以上的部位。
现在两人开始熟稔起来了,林叶秋已经完全将他当作可以两肋插刀的哥们,也就不顾及那么多了,借这次搓澡的机会干脆堂堂正正看个够本。
这人的身材真是好得没话说,挺拔伟岸,骨架坚实,阔肩窄腰。
六片胸肌,不过分张扬,却蕴含着极其强大的力量,将力与美体现得恰到好处。连同为男人的他,也不得不忠心赞一声。
这人要是放到现代,估计那些纯情少女们都会放声尖叫吧。
“我可以摸摸吗?”林叶秋盯着那片光洁结识的胸膛,客气地道。
这话其实问的多余,想刚才他都已经摸多久了!
事实上他也没等对方回应,已经自动自发地将手覆了上去,掌心传递来的触感,温热紧实,光滑弹性,实在是舒服得令人喟叹。
这可是多少男人梦寐以求、却还锻炼不来的好身材啊!多令人羡慕!
再反观自己,分明一只白斩鸡,还是发育不良、不够白的那种,更别提什么漂亮的肌肉,他不禁微微有点心生自卑了。
林叶秋摸着摸着,手一路往下去,从胸肌到胃部,再到腰侧。
他还记得之前男人露在兽毛皮外面的健硕大腿,有力的线条昭显其惊人的爆发力。
无言诉说着性感、野性与力量。
莱曼斯被这小手弄得浑身不自在,天人交战中下意识又开始躲避这种触碰,可惜身后是巨石,避无可避,就转头开始找移位的地方,缓缓向旁边挪,躲着躲着,无意间人慢慢站起来,身体越来越往上去,露出了整个胸膛,然后是腰部——
莱曼斯的皮肤不是古铜色,当然也不白皙,而是介于两者之间,很好看的颜色,很衬他银白的发丝,而且很光滑,甚至都没有坑坑洼洼,只除了右腹上面一点部位好像有道疤痕,很难想像一直打赤膊的人,终日在阳光下奔跑,猎捕食物,居然还能保持这么好的皮肤。
此时,莱曼斯一头长发在水中一圈圈晕染开,衬着天空蓝的眼眸愈加澄净,俊美的面容,完美的身材,淌落的水珠,只要忽视对方有些不安分的躲避举动,这无疑就是一副沉静的画,画中的人,便是误入凡间的精灵。
虽然那么形容可能不恰当,但林叶秋还是想说:这男人,真是美……
之前,怎么就没有早深刻体会到这点呢?
莱曼斯条件反射地突然完全站了起来以避开直往腰下滑去的那只手,酡红着脸吼:“别摸了!”
他人比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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