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下意识低头瞧了瞧自己平坦的小腹,不由一个恶寒,浑身一抖,迈着步伐信步游走。
“小秋,怎么了?”
头顶传来熟悉的关切声音,林叶秋一抬头,正见莱曼斯一脸担忧地看着他。
竟是不知不觉走回了住处。
“大祭司找你了?”莱曼斯察言观色着,问得有些小心翼翼。
林叶秋抬眼静静瞧着他,问:“你希望有子嗣?”
莱曼斯神情微变,沉默不语。
林叶秋看着他的神态,不禁有些恍惚,自言自语着:“是啊!你应该希望的……”说着便要绕过他往屋里走,却在擦身而过时,被拉住了手臂,紧接着跌入了一个宽阔温暖的怀抱里。
“小秋,不用去管别人说什么,你只需做你喜欢的。”莱曼斯的声音既平静又诚挚,“只要你留在我身边。”
林叶秋一时有些征愣,然后微微一笑,反手抱住了他。
直到第三天,诺涯都没有再找林叶秋说话,只在临行前给了他一块红线串着的透明玉石,玉石看上去很普通,只有小半个拳头大,很像琥珀,里面还蜷缩着一团小动物,有点像马。
林叶秋看着掌心里的小石头,那蜷着的小东西倒不像是化石这样的死物,小马反而栩栩如生,活灵活现,仿佛只是沉睡了一般。
他正盯着看,忽然看到玉石里那精致小巧的左马耳朵似乎微微一动,不由一惊,差点让石头脱手,再定睛细看,却哪里有动静?分明是眼花。
43、031 堂堂雪狼王被嫌弃有腿毛? 。。。
从高塔回来后,两人跟往常一样过着自己的日子,都没再就诺涯所言而多说,那所谓的条件交换犹如一场梦,没激起一丝涟漪。
狼族的婚娶很简单,也很原始,只要在族人面前互相宣布对方是伴侣,若双方愿意也可以在亲人朋友的鉴证下举行周公之礼,宣告所有,便等于婚成,完全没有什么宴席之类的繁冗过程。
林叶秋在稀里糊涂中便成了有夫之夫,只不过他除了多了个狼后的称衔,生活也没啥改变,平时都没啥可做,倒也乐得清闲,可他又是坐不住的主,便天天跑去找巫医继续学习些简单的药理疗伤知识,跟着外出采药,久而久之,竟也真的喜欢上了这份工作,渐渐也能替人医些浅显的皮外伤了,一来一往间已交到了不少朋友,大家又都很朴实,没那些个勾心斗角,一时倒过得安逸闲适,可谓有滋有味。
而莱曼斯就有些水深火热了,他毕竟成了狼王,有很多东西要学习,也有很多事务要处理,理所当然比以往又忙碌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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