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也会转为探员,少有升职,走上政府高层的。即便在日本法律上,包括1948年的第53条,1958年第27条上都分别赋予了侦查机关在毒·品侦缉,武器交易犯罪中使用卧底侦查的合理性,即卧底拥有一定的法律豁免权,但是其实包括意大利、澳大利亚在内等法制法规发展成熟的国家也同样没办法对卧底侦查详细规制。所以一旦坐实了卧底本身拥有严重违法背景,哪怕是为了做任务,很多时候这个卧底也同样会被政府抛弃,并且不会公开他的真实身份,以保证政府的公信力和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