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不用担心。
一直到叶红裳孩子百天那日,童家一家人连带着席真珩一同去了方家参加百日宴。
百日宴办的非常隆重,方家认识的人基本上全到了,方林到处敬酒,喝得脸色潮红,但依旧保持着稳重。
叶红裳不是健谈的人,房家的亲朋好友她认识的也不多,默默在一旁照顾孩子,童家来了她才像是有了底气。
百天的小奶娃已经褪去了之前小猴子一般的皱巴,变得圆润可爱,白面馒头一样柔软的小胳膊小腿,脸蛋吹弹可破,让人爱不释手。
纵然是童彩花这种对小孩没什么热情的,看了也恨不得抱住亲两口。
更别提身为娃娃哥哥的童梓岳了,童梓岳虽然自己也是个孩子,但看到叶红裳怀中那个还闭着双眼,吸食大拇指的小婴儿,身为哥哥的自觉已经有了。
一天的时间很快就过去,童梓岳决定在镇上待两个月,多和自己meimei培养下感情,读书自然也不会落下,他这次出来带了不少的书。
童家人还有店里的生意,给了礼钱没有多待便走了,本来童父童母能来这一趟,叶红裳就满足了。
众人晚上决定吃顿饭就乘车回去,席真珩安排了馆子还是单间。
饭吃到一半,童彩花有点儿撑了,她百日宴上糕点吃多了,这会儿胃都涨。正打算一个人去走廊溜达溜达,就被席真珩从旁边拽住袖子。
“伯父,伯母。我有话要说。”席真珩沉稳开口,今日他不似平时那样穿一些颜色夸张的衣裳,整个人看上去都格外的沉稳。
童父童母放下筷子,齐刷刷的看向他。
“你说。”
“我想娶彩花为妻。希望伯父伯母成全。”这个时代想要成婚通常都没有当事人自己来说的,都是先托付给媒婆来说。席真珩行径当真是不同寻常。
“这......”童父有些犹豫看向童母,他一早就默认两个孩子的事了。
经过这么长时间的相处,童母也看清楚了席真珩的为人,虽是行事作风张扬了一些,但的确是个好孩子,对彩花也好,她在一旁也能看出来,只要是彩花在,席真珩的眼睛基本都会追随。眼睛里的感情是骗不了人的。
“好。我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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