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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上帝!三位警官,不好了!开膛手居然醒过来了,对,他脚边的尸体就是玛丽。天啊,他有没有武器?”
凯尔西按着发涨的太阳xue,刚刚立定,目光扫视附近。半米外地上有把沾满血的水果刀,背后就传来大声呵斥。
“杰森!站着不许乱动!”
雷斯垂德厉呵着与两位警员成包围状,纷纷举起左轮手//枪,对准尸体边的人。“我命令你现在双手抱头,慢慢转身!我数到三,你不照做,我们就开枪了。三……”
空荡小巷一望到底,除了五人一尸之外,没有多余的存在。
那么杰森叫谁?
不要错漏来者的用字,是他,不是她。谁是他?
凯尔西稍一垂眸,她穿着男式劳工的旧罩衫,而灯芯绒长裤裤脚早已磨破。
绿色工装被洗到发灰,眼下胸前又喷溅上大片血迹。如果视力差些,勉勉强强能叫它灰罩衫。
这一身与少女相差甚远。
维多利亚时代,以绅士与淑女的礼仪为标准。即便是荒诞剧院的舞台上,也不会演出女扮男装的戏幕。
女人几乎都一头长发,只要迈出家门,没有一个不穿束胸衣,没有一个不着裙装。除了疯子,哪怕是中年洗衣女工与乡间劳作妇人,都必须遵守社会给女人定下的规则。
如今,凯尔西却身着货真价实的男装,胸腹没有束胸衣,只有几重裹布。
加之标准男士短发与男款皮鞋,再以她能模仿伪声的本领,说是少年,从头到脚找不到一星半点的违和。
这个时代的规则,很多人都不深思正确与否。
像是对女人定下的束缚,像是认为犯罪者几乎都是下层穷鬼。偏见无处不在。
因此,现在背后有三把蓄势待发的枪。
“二……”
雷斯垂德眼见尸体旁边的人静默不动,想起一个月来的连环杀人案,以及一周前寄到警局的挑衅信。
一个月来,深夜到清晨的时间段内,混乱的东区白教堂接连死了三个被开膛破肚的妓/女。
被害人都四十岁出头,最为可怕的是凶手的犯罪手法——割喉,开膛,割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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