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都不会来这消费,不是因为士兵们自制力强,是因为他们口袋里的银德勒禁不起大手大脚。
“嘿,洛克!你的饷!”一声粗吼,一个膀大腰圆,长满络腮胡的大汉扔给了洛克一袋钱,洛克打开一看,里面有三枚银光闪闪的银德勒和一百枚铜德勒。
“约夏克大叔,下午去喝一杯?”洛克笑嘻嘻的对络腮胡大汉说道。
“和你说多少回了,在军营里叫我中队长!你这小子!一杯就想打发我?至少两杯!”约夏克大叔对着洛克笑骂道。
洛克请约夏克大叔喝酒不仅是为了客气,更是为了关于自己军衔晋升的事,他的战功快要达到一等兵了,一等兵是所有士兵的一个分界线,达到一等兵的人,男爵将赐予修炼斗气的功法,这是晋级骑士阶位的通道,而且一等兵,至少能当个中副队长,像夏约克大叔那样的老牌一等兵,是直接被任命为中队长的。
约夏克大叔答应洛克的请求也不仅是为了照顾他的面子,他认为这是一个有潜力的年轻人,而且约夏克大叔和洛克来自同一个镇,矿山镇。其实他们大队的人大多都来自一个地方,凯多齐领。可以说洛克参军的这四年约夏克大叔给予了他很大的帮助,从他开始当仆兵一直照顾到他成为如今的二等兵。约夏克大叔也可以说是这些年看着洛克长大了。他也愿意帮助这个后生,这次喝酒,他准备提点一番洛克,给他指导门路晋升一等兵。
“没问题,到时候我来叫您!”洛克收好钱袋,便径直离开。周围精致的铠甲、锋利的长剑以及周围搔首卖脸的女人让他差点害了红眼病。一副普通的铠甲至少需要100银德勒也就是一枚金德勒,一把不错的长剑至少需要10枚银德勒,而和一个卖相不错的女人过一宿,没有一枚银德勒你都不好意思开人家的门。洛克没有多少闲钱。他至今的装备也就是一副破损的皮甲,一把带有豁口但是依然锋利的铁剑,一把铁枪,以及一把藏在靴中的短匕。
洛克回到自己小队的帐篷里,看着三三两两围坐在一起打牌、吹牛的手下,他也被这种轻松的氛围感染了。洛克踢了一脚边打牌边大呼小叫的凯恩,这家伙是小队的斥候,三等兵,战场上是冷静埋伏的斥候,生活中是大大咧咧的大嗓门。他、洛克还有小队的刀盾手汉斯三个人的关系最好,他们是两年以上的战友了。“下午带你们去你们喝酒,现在都给我去领中午饭!别在这胡闹!”洛克对着小队的人说道。
“嘿,头儿,能别老踢我屁股吗?踢肿了下次去侦察被人发现了怎么办”凯恩对着洛克一顿挤眉弄眼,这逗笑了帐篷里的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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