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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太不可思议了。
可看着从小骄傲到大的人像条丧家犬一样失魂落魄,我感觉很荒唐,我曾费尽心思算计,想要看到的表情,被所谓的爱情轻而易举办到。
而那个做到的人却对此不屑一顾。
我看着曾经不可一世的人因为那人一个轻微的动作,一句敷衍的话语轻易牵动心神,或欢喜,或悲伤。
我看着他连自尊都丢弃哀求那人留下,第一次对感情产生了畏惧和好奇。
这个在我看来无趣又没用的东西,居然拥有这么大威力吗?
虽然好奇,但我没有以身试法的念头。
不管怎么说,事情闹到如今这个地步,已经不是置之不理能解决的,曲吝太受那个人影响了,这两人必须分开。
好在闫正清自己主动提了出来,到是免了我与曲吝发生争执,我不由得多看了他一眼,能为了女朋友放弃大红的机会,这种人太稀少,也很愚蠢。
跟我第一次见到他变了很多,又似乎没变,清爽简短的碎发,白皙清秀的面容,那双眼睛依旧明亮清澈,仿佛他没站在纸醉迷金的淤池,也没经历过绚丽迷乱的星光。
真是个不可思议的人。
但也就到此结束了,他离开了这个圈子,我们就更不可能会有交集。
这是我当时的想法。
然而两年后,我又见到他了。
以一种我绝对想不到的方式。
看着他紧闭的双眼,苍白的嘴唇,殷红的鲜血在身下流淌,我感觉心脏好像短暂的停滞了一下,又好像没有。
看着阴影里一闪而过的人影,我找到了理由。
——追杀他的人是我父亲的下属,我要弄清楚父亲为什么要杀他,所以……要救他!
这个理由成了后来我所有行为的借口。
现在想来只觉得好笑,我一直以为自己没有以身试法,可目光早就投注在那人身上。
一点点生根发芽,若是没有第二次的相遇,没有血泊中苍白画面的刺激,或许那颗悄悄埋下的种子会永远沉眠。
可是各种机缘巧合的接触,他在我耳边温热的呼吸,他伸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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