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上写满了困惑。
——对小孩子来说,根据什么判断该叫什么称呼太困难了!还没有人教过鸣人这些,他只是偷偷听别人都是这么喊的。难道错了吗?矮一点的男性是喊哥哥啊?
“直接叫我加州清光就行了喔。”青年轻描淡写的说,没有就刚才的话题多调侃几句,对于小男孩的审神者身份也面不改色,好像这一点都没被他放在心上。
“……嗯。”鸣人悄悄打量着加州清光。新出现的青年长得清秀好看,但他穿着一身破破烂烂的衣服,浑身脏污,头发散乱也丝毫不嫌,比以前的鸣人看起来还落魄邋遢。只有握刀的一双手还是干干净净的,上面布满了细细小小的伤痕,有旧有新,有的渗着血,全都是人的牙痕。指甲也都被咬坏了。
加州清光却从刚才镇定自若的和他们说笑着,像是感觉不到疼似的。一双黯淡的暖红色眼睛莫名让鸣人想到了木叶村外枯萎的那丛玫瑰,那颜色一模一样。
“加州桑,你这是……”膝丸还在欲言又止,不知道该怎么把话题扯到形象大变的同事身上。就算三日月殿邋遢成这样他都不会惊奇,加州清光可是最爱打扮的一振刀剑啊!连“今天指甲上涂得颜色不合心意”之类的小事都会一直惦记着,以前可是让膝丸非常不理解。
他偷偷看了一眼,加州清光的双手都没有涂指甲油,不是没有涂最喜欢的红色,是什么都没有。这简直就像明石国行不懒惰了一样啊!
所以说——加州清光怎么会容忍自己变成这样?
“变成这样破破烂烂的话,就不会被爱了吧?”加州清光歪了歪头,语气非常轻快自然的反问。
“但是变得好看……也不一定会啊。”小鸣人不知怎么的鼓起勇气出声,他想到了自己以前寄住的家庭,蓝眼睛黯淡了很多,坚持说出了自己的想法,声音越来越低,“……mama会疼爱自己的亲生孩子。讨厌的孩子寄养在家里,就算再努力也不会被喜欢的,做得过分还会被嫉妒哦。”
以鸣人的年纪他不该懂得这些,可是他以前尽可能的把自己洗的干净,乖巧的想讨好叔叔阿姨的时候,结果已经很明白了。不管他乖巧还是调皮,不管他干净还是邋遢,他都被讨厌着。
为什么呢?好像没有为什么。
“喂,审神者。”膝丸头疼的注视着垂头丧气的小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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