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还是觉得现今标准太严太严了。打个比方,商业片中“负面现象”必须已经被解决了、已经不存在了,“当下问题”不被正视。第二位拿“欧洲三大”的大导曾呼吁分级,电影局则回复他说“电影全部代表中国”,可问题是,中国就是这样复杂呀,因为复杂,才立体,才勾人。
经常有人说导演们“摄制烂片还怨审查”“怎么xx能拍好片子,你不能?”兰生觉得十分无语。在正常的状况之下,总有一些人想拍或者擅长这个题材,也有一些人想拍或者擅长那个题材,百花争鸣。“A擅长拍某个题材,那BCDE都应该擅长拍同个题材,他们要是拍不出来他们就是破烂导演”的逻辑完全是狗屁。
…………
到下午,谢兰生跟电影学院一个领导又聊了聊,同时还有加州大学的一个终身教授,研究娱乐法的。
谢兰生想说,如果审查必须存在,那它未来发展方向该是“人治”变少,“法治”变多,可是,中国娱乐法、电影法这个领域一片空白。人才、教材完全没有,相关规定一片混乱,娱乐产业市场规模、法制建设并不匹配。美国娱乐法、电影法的研究则十分活跃,加州大学法学专业一直包含相关课程,也提供硕博学位,于是,谢兰生跟电影学院的大领导提了一嘴,政法大学、电影学院是不是能开设课程,培养人才,从法制的那条路来推动审查的前进,比如,完善电影公司行政诉讼的流程。
中国2004年就开始草拟《电影产业促进法》,也是“文化产业第一法”,“文化法治第一步”,可据说,其中进展并不顺利,许多问题悬而不决,到现在也没出来[注]。
他们几人想谈甚欢。看的出来,电影学院那个领导对增设“法学”也觉新鲜。目前,电影产业的投融资、版权保护等也要律师。
再出来,谢兰生跟那个教授自然而然地继续聊。
“分级目前并不现实,准备工作是很多的。”那个教授说,“首先,如果电影施行分级,各电影院如何保证少年儿童无法进去?能全做到吗?《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执行力度一直很软。这个部分不做推进电影分级无法实施。”“第二,目前中国电影盗版依然横行,十分猖獗,这个问题不解决掉电影分级还是不现实。第三……”
“嗯,对,还有市场以及观众。”谢兰生说,“遥远将来审查、分级比较可能双管齐下。审查把握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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