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风华蓦地回头,看向老慕,她清楚从对方眼中看到罕见的悲伤。
只是这悲伤并不浓厚,或者掺杂了太多别的东西情绪,显得一闪而过。
“我说过,观察力曾经是我赖以活命的仰仗。”老慕淡淡地说,“没错,你看到的,你怀疑的,也是我看到的,我怀疑的。”
“我在卧室梳妆台那发现了这个。”
他张开手掌,手心里静静握着一个镂空雕刻的黄金鸡心坠子。
“这是?”
“这是我当兵后拿工资给我姐买的,她那个人见钱眼开,送什么都不如送金项链金耳环这些好。”老慕声音低沉,“她拿到后虽然嘴上嫌样式土,但其实喜欢得很,天天戴着不肯拿下来。讽刺的是,这个情况还是我姐夫悄悄告诉我的。”
“你是想说这个坠子不该在那?有没有可能因为它是不小心被忘了收起来?”
“有这个可能,但我姐是个什么人呢?那是个离个婚没刮够老李三层油皮不罢休的人,她这样的,一旦起心要跟男人跑,绝不会落下任何一件值钱首饰。除非……”
谢风华叹了口气,替他把话说完:“除非这东西不是她落下的。”
老慕收起了坠子,说:“还有一件事。”
“你说。”
“老城区虽然监控不到位,但有个特色是住楼房的人没有的,就是这里的邻里关系稳定而且互动多。我姐夫住的这片,周围全是几十年老邻居,对他们发生的这点事大家茶余饭后都很有兴趣讨论,我让人打听了一圈,听到这么一个传闻。”
“什么传闻?”
“说不是我姐抛下我姐夫,而是反过来,是我姐夫不要我姐。”
谢风华诧异问:“怎么说?”
“传这话的人叫刘二平,是这片的老光棍,一辈子游手好闲不干活,好在父母留下两间房,他租了一间给外地人,就靠这点租金过活。这个人平时喜欢在拐角的小店里吃饭喝酒打牌,有时候一打就到大半夜。他说我姐走的那晚上,他跟几个朋友都瞧见了,拖着个箱子趾高气昂地走,见到他还白了他一眼。到了后半夜他喝完酒回家,又瞧见我姐拖着个箱子回来了,进了自己家门。因为这个,他一直认为我姐原本是想跟人跑,但跑过了又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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