仗来,立即来了灵感,列大纲,起文名和人名。
这种现实代入的一定不会卡文,而且可以狠狠地虐李大志!文名叫……叫什么呢?嗯……叫《少爷,我错了》
“这个名字一听就觉得是李大志在像我求饶。”苏阳哼了声,傲气满满。
他模糊记起他和李大志的第一次见面,便写起了开头。
——九几年末的昌源还是个破旧不堪的小城市,街上大多数是自行车穿行,偶尔有摩托车骑过,极少会有轿车通过。
在这个溽暑熏蒸的夏天,吹风,每天吃冰棍倒是件极其开心的事,然而在那个时代,并不是人人都能每天买根冰棍吃。
比如在工业大院的这个小区里就分为了三种人,生意人,公务员,以及穷人。
高阳是这大院里有钱人的孩子,五岁的他已经享受到了许多孩子不能享受到的生活,坐轿车,穿西装皮鞋,玩具全是别人不曾见过的奢侈品。
“妈,我要去买冰棍了。”高阳跑出了屋子,高mama还在后面喊。
“咱冰箱里不是有吗?”
“那是家里的,不好吃,外面的冰棍才是最好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