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
他甚至想象着她此时放声大笑的画面,原本紧绷的神经也跟着松弛下来了许多,有那么一个瞬间,他像是也跟着自己这位潇洒不羁的太太,进入了一个乡间野外、热闹而快活的梦境里。
沈倩不知道自己的丈夫来过电话。
她这人天生爱玩儿,又玩儿得挺开。一般跟当地的朋友们凑在一块儿了,唱起歌来,没有几个小时的时间,心中的热情根本打不住。
她们这次来的县城也是一宝地。
临扬县,古时候据说是专出美女和美男的地方。
当地少数民族居多,沈倩带着琳达过来,林湄正巧有假,也一起跟着。
琳达安排得十分妥当,提前还找了一个当地的翻译小金。
小金是在城市里头读过书的大学生。
本来从事的是听上去无比洋气的电子专业,可后来陆陆续续遇到了不少事儿,一时心灰意冷,便在二十八岁这年,痛下狠心,辞职回乡,承包了当地一个巨大农场,开始做起了自己的事业。
小金在城市里待了好些年,骨子里却依然有着少数民族的直爽与火热。
他看见沈倩的第一眼,就像是看见了一个冒着粉红色爱心的巨大物体,直愣愣的往自己心坎儿上撞,让没谈过几次恋爱的他很是措手不及,脸上一时发烫,甚至连原本流利的普通话也说得磕磕绊绊了起来。
好在琳达是情场老手,见他总把视线投向沈倩和林湄那边,立马察觉出了一丝不同寻常的味道,但她以为小金瞧上的人是林湄。
毕竟,沈倩如今已经有了名气,大多数人都知道她已婚的身份,想来不会把主意打到她的头上。
而林湄长得也挺不错,虽然是自己堂哥陈大泉的女朋友,可陈大泉那人琳达知道得很,脾气差,嗓门儿大,脑子有病还脚臭。
对于林湄这样一个曾经遭受过人生打击却仍然站了起来的女人来说,琳达觉得,她找着陈大泉可真是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
更不要说陈大泉那人轴得厉害,一心要把第一次留在结婚后,他倒是完全不考虑人家女同志的个人需求问题,光想着成全自己一点伟大的高洁了。
所以平时一见到林湄,琳达时不时就喜欢开点儿小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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