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兽的本能,是拥有自己的地盘。
那么当他来到不熟悉的地方,抢了自己的母狼,那么下一秒需要寻找的地方便是能够让所有人都找不到自己,?并且对自己有优势的地方,?将此作为窝,长期的住下。
狼孩体力惊人,?反应灵敏,?很多时候根本不需要看见或者听到,就能嗅见危险的味道,?并且迅速做出反应。
就这样不知道过了多久,燕千绪被绑成动弹不得的样子,被这个狼孩抓去茂密的森林里,?起初是住在还有猎户能来的森林外圈,后来直接去了猛兽居多的森林深处。
燕千绪不管如何骂狼孩,如何打对方,?狼孩既不懂,?也不无动于衷,?好似还以为他是在和自己玩闹,?然后玩着玩着又把他搞一晚上。
燕千绪被掳走之初,?想过很多人来解救自己,但狼孩太会藏,太强大,在森林里打败了老虎棕熊等野兽后直接成为了这片巨大森林的王,每天出去巡视,任何风吹草动都逃不过他的眼睛,于是时间一点点过去,当燕千绪惊讶的发现自己有了奶丨水;发现自己衣衫烂的差不多,得穿动物皮毛犹如野人走在丛林里;发现自己渐渐的因为没有和人交流也不会说话;发现狼孩不知道从哪儿捡来两只小狼崽作为他们的子嗣……
燕千绪把一切红尘里的恩怨情仇都忘了个干干净净。
每天像是一只真正的母狼,喂养小崽崽,每天出去漫步森林捡蘑菇,遇见任何动物都离他远远的,因为他身上全是狼孩的气味……
他也不知道自己是从什么时候放弃逃跑的,只是山中无岁月,一切都安静祥和,每天夜里狼孩又弄的他精疲力竭才睡觉,他没时间想逃跑,也不认识路,更……不想走了……
“嗷呜~”山中有健硕类人的狼巡视完领地回来,瞧见窝里漂漂亮亮的母狼在给小崽崽喂奶,心软的一塌糊涂,蹭啊蹭也想去尝一口。
燕千绪躺在柔软的草垫子上,任由一大两小在他身上胡作非为,偶尔像是因为有点痒,于是笑出声,声音清脆好听,是令人心动的音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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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非要写大蛇篇,那实在写不了,大蛇是胡人可汗送的,非要写的话,那么就只能让大蛇成精,把小绪变走,关在床上每天生蛋蛋~2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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