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美,当她有一走进会场的时候,所以的女孩子在一瞬间都沉鱼落雁黯然失色,她们心中不由的感叹:既生花何养草。张美美他长的怎么样呢?用美丽,漂亮这些词形容太俗了,她长的很时尚很大方,是很现代化的那一类女孩子。总之,李美美是那种让男人看一眼就会有一种想法的女人。自从那天开始林立就下定了决心,不把她弄到手决不罢休!
那天林立看她看的眼睛视力足足下降了250度!
正当林立得了相思病后,他又一次邂逅了这位超级MM。林立远远的遥望她,就像猪八戒在遥望月中的嫦娥一样。
“不知道她什么时候能挎上我的胳膊在大街上走一圈,回头率一定很高。她长的那么环保清新,我长的那么恐怖夸张,回头率能不高吗?”林立想着,幻着,梦着,乐着。
唉!美女!美女!你为什么不到我这里!当林立看见李美美和一个很帅的帅哥说话时,心口上像五大郎被西门庆踹了一脚,难受的要死。他的脸变了,雪花一样白,一幅要死的样子,满脸的伤心欲决。
就为了这,林立气了差不多一个世纪。他是个很重感情的人,为了美美可以度日如世纪呀,更何况是一个这么绝对的美美呢!在现在这个物欲横流的年代里谁能为了一个小女子而这么做呢?这说明林立是个好男人!至少是个男人!
林立有个哲学观点:那就是不把悲伤留到下一个世纪。所以他第二天又高高兴兴的和“色友”去青春公园去看风景了。青春公园可是个好地方呀!那里有红花(美女),有绿叶(丑女),有高大的白杨(——),有娇小的弱柳(——),还有一些散发着狐嗅的狼男狐友。林立最讨厌那些看一眼就让女孩发晕发痴发颠的家伙,特别是陈世美那一类的东西。林立总是在想,要是哪一天有一个温柔如月光的女孩子喜欢上我,那我一定要好好的对待她,她想吃红糖吃红塘想吃白糖吃白糖,想吃馒头我给她蘸芝麻酱。就是条像白娘子那样的蛇也行呀,不过前提是绝对要美,要美的不能再美了。
走,走,走!浏览了一遍公园的所有风貌,发现几乎所有的“名胜古迹”都被别人霸占了,一对对男女又搂又抱又打又闹,实在是可气可恨,最后只好打道回府。
就这么颓废的回了学校,一个个像刚刚去奔过丧,头垂的比路边的垂柳还要低,可见伤心到了什么程度,意冷到了什么境界。
又将是一个世纪等待着他们了!
在宿舍里,他们开始发泄了。首先是小白,他高昂着头,用力挥舞着他那火柴棍似的胳膊,唾沫点子像滔滔之江水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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