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连我这个校友都不认识了?我也在一中啊。”
我有点懵,难道我们同在一个学校半年竟然从未谋面?我傻傻地看着她,不知道说什么好。
她得意地笑了,说:“你这个人就是傻实在,骗你什么你都不知道,我上初三时,唐山一中面向全市提前录取一批学生,我考中了。不过,在那儿呆了半年,觉得太累,真不是人过的生活,就回咱们一中了。我过了春节刚回来,以后咱们不就又是校友了吗?”
我一听,特别高兴,激动之余我使劲儿抓住了她的手,连声说:“太好了,这样我可就有伴儿了。”
冬云笑着站在那儿,轻轻抽回被我紧握着的手,脸颊绯红。哦,这个时候我才意识到我们已经长大了,再也不是儿时那漫山遍野乱跑的野孩子了。可是,那段时光是怎样地让人难忘啊。
岁月总是无情地改变着我们。此时的冬云,出落得高贵典雅、风姿绰约,她的服饰,她的气质,无不彰显着她的独到品位,卓尔不群。反观一下我自己,依旧完整地保留着那份乡土气息,普通话都讲不好,还是满嘴的乡村俚语。如果说冬云是湖边徜徉漫步的白天鹅,那么我依旧还是对影自怜的丑小鸭。
我正在胡思乱想的时候,孙学军推门走了进来。他还是一脸的清高,看到了冬云还以为是我的朋友,没有支声,顾自地收拾着东西。他刚打过篮球,周身散发着运动气息,迸发出无限的活力。
我对冬云说:“这就是孙学军,你们聊吧。”
冬云看了孙学军一眼,笑着自我介绍道:“我是惠冬云,奉我爸差遣来邀请你与我们共进晚餐。”
孙学军被冬云诙谐的语气逗乐了,他打量了一下眼前的小姑娘,眼睛突然亮了起来,似乎冬云身上的某种气质正好对了他的口味,他伸出手道:“你是惠岩叔叔的女儿?很高兴认识你。”
冬云与他握了握手,说:“你先收拾东西,我等你一起走。”孙学军听话地加快了速度。
我一看时间,快五点钟了,忙叫旁边看书的李权去吃饭。冬云一把拦住我道:“林海,你不和我们一起去吗?”
我一愣,说:“不了,我和李权一块儿去食堂,以后会有很多机会,少不了要打扰你呢。”
冬云一听就生气了,皱着眉头对我说:“好,林海,你现在会对我说客气话了,你今天就要和我走,不去吃饭你也要认一认我们家门啊。”
我看了李权一眼,有点不知所措,李权笑着站起来,说:“见了老朋友就一起去嘛,我先走了哦。”说完,转身离开。
孙学军已然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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