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把衬衫下摆从裤子里扯出来,解开。她跪在沙发旁,我们彼此亲吻,抚摸,像原野上两头眼神温驯、皮毛发亮的动物。
“在老迪伦音乐的伴奏下干事儿,太委屈他了吧。”我说。
“委屈什么?六十年代的象征就是听摇滚和群居乱交。”她说。
“我们可不是。”我申辨。
“谁说我们是哪?”她说,“来吧,在你飞走之前,把你吸干。”
她起身,把衣服裤子脱得干干净净,我也躺在沙发上,抬起屁股,把裤子蹬在地下。温暖的烛光照着我们的肉体,就像八月的阳光照着剥开皮的成熟的玉米,光滑洁白又饱满多汁。
一切都像风吹过树林发出的动人心魄的哗哗声,那么自然和流畅。真的,无论如何,青春的肉体和两情相悦,使性显得干净而率真。我们享受着对方,也享受着自己,沉浸在柔若无骨的发烫的深水里,血液仿佛被煮得滚开了一样。就这样,我们像波浪一样拍击着,然后溶化成无形之物。最后,似乎时间停顿了一下,出现一个空白的沟壑,我们紧紧抱在一起。
我与芳芳最后的爱(5)
那晚,我们做了三次爱。肉体的味道和酒的味道混合在一起,使室内的空气放纵而刺激,几乎从无色变成了肉红色。当我们昏沉沉睡去时,鲍勃·迪伦的歌声还在不知疲倦的轻唱。
还是回到我们第一次见面时的情节吧,从中断的那儿开始谈起。
我们坐在一起喝我的威士忌。
“本本儿,”芳芳又在过我的名字瘾,“你也说说我,觉得我是哪类人呢?”
我喝一口冰酒,说:“那就直说了啊。你似乎太敏感,好像你的神经是暴露在外的。经常失眠吧,世俗关系也处得不太好。同现实格格不入?”
她说:“多少有一点儿吧,不太喜欢太现实的东西。”
“外语系出身?”我问。她用双手握住高脚杯,像冬天握一个取暖器一样,右手食指还抚摸着光洁的杯面。我突然有一种冲动,被她的手抚弄,一定是很舒服的事吧,躺着,像一只猫一样,拱着背。
“哦,怎么知道?”
“熟知英美作品,还能听懂一团麻似的阿姆的歌词,这不是一般大学英语能解决的呀。”
她说:“喜欢美国六十年代文化倒是真的。那我猜猜你吧,中文系?”
我吹一口气,说:“见我看看文学书就往中文系上靠。我可是学经济管理的呀,经济学院的,留学生。”
她摇了摇头,说:“看不出来,看不出来。CEO大人,留学是看上了低年级哪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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