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震动。”
我到吧台那儿,拿出卡朋特的,在装CD的抽屉里翻出阿姆斯特朗。音乐也好,文学也好,和电器手机毕竟不一样,并非新的就是好的。从某个角度讲,旧的才是好的,因为不好的已经被岁月无情地抛弃了。
“下午老这样,守寡。”她问。
我叹口气,说:“是啊,反正就一两桌。全靠晚上。”
“就这么混下去,懒洋洋的下午酒。”
“那倒不是。告诉你也无妨,我打算在拉萨开间酒吧。如果说有理想,这就是吧。”
“拉萨?那么高!”她似乎有些吃惊,眼睛一眨一眨的,宛如东非狐猴。
“不是人人都想进天堂吗?占据个高端位置,离天堂近一些,抢椅子也有了个先手嘛。”
“那这么说起来,我还是去地狱买门票算啦。”
“从何说起?”
“你不知道,”她摇了摇头,“别人上金顶看云海,我却躺在床上数心跳,别人在九寨沟忙着拍照,我却赖在观光车里掐太阳穴。人往高处走,我往低处流,肉体无奈。”
“肉体无奈,”我重复着这句话,“精彩,精彩。你干脆当作家去得了。”
“还当作家呢,连拉萨这类时髦的事情都不能去赶赶。”
我与芳芳最后的爱(6)
“时髦?我可不是去当观光客,然后一回来,对全世界的小麦喊:我去过拉萨啦。”
“我就只是想赶赶时髦,浅薄吧。”
我笑笑,不想跟她争执。我用右手指指耳朵,说:“听,老黑人的小号吹得像雕塑,他喉咙就在你眼前三公分抖动,喉结一骨碌一骨碌的。”
“看见啦,”她懒洋洋说,“喉结尖尖的,苍白。”
那可不是老黑人的,是我的。我干咳两声,下意识用左手托住下巴,遮住那个尖尖的、苍白的东西。
她嘲弄地笑起来,嘴角向下拉。“紧张什么嘛,没人对那儿感兴趣的。对了,你开酒吧的钱筹齐了吗?”
“这不正在努力。”
“这么点工资恐怕还不够你自个儿开销吧。”
“我可是学生啊,家里得寄生活费给我呢。你想,我一个独子,父母虽不是什么官儿款儿,却也是吃皇粮,没其它负担的。”
“嗬,没想到你还是双薪,怪不得悠哉游哉。”
“不过嘛,”我用右手的手指轻敲着桌面,“好像还差很多呢。好在我只想弄个小小的,实在不行与别人合开也可以。”
“为什么不能在本地开。”
“说不清楚。是不是喜欢空气稀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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