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外国学成归来报效祖国的海龟人士。
芳芳住的房子是一室两厅一厨一卫,大约60个平米吧,是那种所谓的精装修,整个色调是淡黄色的,配上灰色的家具,简洁清爽。与我那山洞可谓天壤之别。
“有钱人啊!”我赞叹。
她穿着宽大的睡衣裤,说:“喝什么?”
“茶。”
“什么?”
“花茶。”
“那么崇拜英美,还以为要来点儿假模假式的英式下午茶呢。”
“嘿嘿,没有崇拜傻乎乎的红茶加奶啊。”
她拿玻璃杯给我泡了茶,搁在玻璃茶几上,一屁股坐在我身旁,说:“别拿看成功人士的余光刺我,租的。”
“别把我想得那么阴暗,什么时候妒忌过人家有钱人呐!咳,倒真有点儿妒忌呢!”
我摸出三五烟和打火机,看看芳芳,说:“可以抽烟吗?”
“呵,学会客气了?”
“不是。尊重一下这儿的小资情调吧。”
“抽烟还那么多废话,没看见烟缸在茶几底下吗?”
我抽烟,看着灰兰色的烟在她整洁明亮的空间里冉冉升起,扩散,逐渐消失,心中空虚得难受。就像血液被慢慢抽干,生命正在枯萎。真的,空虚是很奇怪的玩意儿,在我看来,它是无形但有实体的东西,就像他妈的疾病,来来去去,宛若鬼魅。如果有鬼魅的话。
芳芳在放CD,是贾斯汀的。
“干嘛不放什么痴狂呢?”我问。
“骗你的。我没有那CD,市面上很流行,听说男的被迷翻了一大堆呢。”
“哦,那么有趣?不过,其实迷翻男人很容易的。”
芳芳凑过来,挽起我的右胳膊,热切地说,“告诉我吧,如何才能迷住男人?”
“嘿,芳芳,”我哑然失笑,“你已经很迷人了,再进一步,可就成了古龙笔下的迷死人不赔命的肖咪咪了,那可是十大恶人之一啊。我想,虽然没有经验,但男人的本性嘛——一个女人只要不是差得影响市容,而她又特别放得开——就是说,见了男人就脱衣服,她不在屁股后吸引十万条男狗才怪。”
“呸!”她啐了一口,说,“那不成鸡了,要么就是花痴。”
“你问一个生手,本就是失误嘛。我看过一本书,一个花花公子总结过,男人喜欢荡妇,但永远不会与之生活。”
“是啊,好事儿让你们男人占完了。耍荡妇,娶淑女。”
“喂喂喂,”我掐灭烟头,说:“好像我是40岁日本男人那样的老色狼。我是吗?我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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