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经常在一起吃晚饭,吃得也不错,反正比食堂和方便面强,我似乎长了一点肉。饭钱她给得多些。我毕竟是学生,天天杀馆子,我可吃不消。老实说,我也不知道这算是什么关系,谈恋爱?同居?试婚?性伴侣?似乎都是,又似乎都不是。反正是两厢情愿,没有谁强迫谁。有时想,他妈的所谓夫妻关系,恐怕也就尔尔了,做做爱、说说话、吃吃喝喝,天天凑在一块儿消化无聊。这样一想,结婚有点像给了对方一个无法摆脱的凶狠看守一样。
有时间也去学校转悠转悠,甚至听了几堂课。幺鸡所谓的又靓又浪的女同学也见了,真的是名符其实。长得蛮漂亮,天真烂漫的样子,但看男同学的眼睛(当然是有姿色的),总是媚媚的,或者说色迷迷的。她是那种女人,喜欢讨好几乎她认识的所有男性,包括他妈的看大门的大爷和学生第二餐厅里骚乎乎的舀肉片的小帮工。
她不会喜欢专一和持久的情感,只会图一时的新奇,在她觉得新奇不过是老旧的另一种版本后,她又会寻找新的翻阅对象,以此打发漫长无聊的人生。问题是,她和她的现任男朋友(应该是现任男朋友之一),在傍晚打着伞到小酒吧来喝酒了,弄得我不得不陪坐一小时零三分四十八秒。好在生意不好,斗鸡眼和黑妹都闷得一身长了青苔。
现任男朋友是她一个班的,唔,当然也是我一个班的,都叫他兔哥,因为两只兔耳朵支楞着,像卡夫卡。他们热情地招呼我,仿佛要给一个降班头下个年级的温暖似的。她要了一杯哥伦比亚咖啡,他要了两听百威啤酒。我替他们张罗好,端上我的茶杯,当上了灯泡。兔哥让我也喝酒,我推口说肠胃不适,拒绝了。
那宝贝双眼扑愣愣四处洗劫,然后盯在我的鼻子上,就像热毛巾呼扰过来。
“还说成都是个休闲城市,”她说,“连星巴克都没有。本本儿,这儿有哈根达斯吗?”
哈根达斯的没有,女性用品倒有,你他妈的兔哥有一个,我有一个,婊子养的斗鸡眼有一个。但我不会这么没礼貌。我叼上一根烟,发了一根给兔哥,他忙从口袋里掏出打火机,打燃,伸过来,我点后,轻轻拍拍他的手背,他接着点燃自己的。我长吐了一口烟,说:“破酒吧,哪有那宝贝儿!喝过星巴克?”
“不要抽烟嘛!”她娇嗔,“没啦!我给兔哥说,假期我们跑北京或上海喝。”
我看看兔哥,他用舌头抵着腮帮子,双眼看着烟头上的灰烬,面无表情的轻点了一下头,或没有点头。我现在有点同情他了。我想抽身离开,我可不愿听什么星巴克哈根达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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