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说黑暗是母亲,它包容了一切。是这样吗?好像是。丹佛在唱《回家的路》,疲乏的游子要回家了,回到现实和抽象中的西佛吉尼亚。那儿,大地粗硬的线条替夕阳下起伏的牧场勾勒出粗犷的几笔,一座二层楼的典型的美国木屋,廊下的条木桌子上,一大桶烈性朗姆酒在黄金的光线中独自酩酊大醉;一匹黑得发亮、犹如煤炭的三岁母马打着响鼻,把唾沫喷溅在微风中;一只白色的牧羊犬伏在草地中沉睡,它下垂的左边耳朵上,有三只金色苍蝇在起飞和降落。约翰·丹佛回来了,骑着马,在他的私人飞机即将坠落和尚未坠落之间,他回到了他的故乡。愿上帝保佑他。阿门。
芳芳一定要我去参加她一个同事的“订婚party”,我不想去,但拗不过她的威逼利诱。那女生是她现在最要好的朋友,与一个外企的白领好上了,老虎长了翅膀,所以要party一下,订一下,婚(昏)一下。马尔克斯写过《一件事先张扬的谋杀案》,订婚party写的是“一件事先张扬的性交游戏”。就这么回事儿。
在乘坐了两路公交车,坐了一个三轮车,耗时一小时三十二分钟后,我来到了白领买下的跃层房子。客厅花里胡哨的样子,首先让我想起KTV包房。场面已是一片混乱。两个人鬼声鬼调唱卡拉OK;一桌人打麻将,每人的面前放了一沓百元大钞;两个老外,男性,已经喝得结结巴巴;一个染发女生坐在窗台前哭泣,据说是因为失恋;一个眼镜对着两个中年妇女吹嘘他到过德国、荷兰,还在红灯区看过脱衣舞表演,“哇,大屁股使劲扭!”他使劲说;白领穿西装打领带,一脸职业性的微笑——假笑,轻轻地握手,拍肩膀,称呼“哥们儿”;女主角模样有点像国内某个明星,瘦板板、憨痴痴;芳芳坐在角落抽烟,左手端个烟灰缸,但抖烟灰时却全部抖在白领的紫檀木地板上。
一大堆垃圾信息挤进我的脑袋,系统崩溃,死机。我抓住一听青岛啤酒,与芳芳坐在一起,机械地喝着。喝了一听酒,我醒过神来,问道:“咦,芳芳,你他妈不是讨厌吸烟吗?”
“都他妈在吸,”她气呼呼说,“与其被动中毒,不如主动放毒。”
“喂,这个party有点像烩饭。”
“别发杂音。我也没办法。看见那个黑T恤英国人吗?刚才拼命向我献殷勤。”
“哦?邀请你吃饭?”
“屁!邀请我去看他收藏的那张中式大床,红木雕花。他每日高卧其中,大做东方春梦。”
我哑然失笑,“邀请上床之前先观赏床,真是君子欲成其事,必先利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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