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里的超级大白目,担心对她的智商来说太难了。”张瑞玲说时还豪气的拍拍路惟洁的背。
咳、咳!照这种力道打下去,只怕要内伤了啦!路惟洁思忖之余,不忘扯动嘴角,“瑞玲姊……”眼下除了苦笑,她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回应。
自己有这么白目吗?充其量,她只是说话率直了些、心态潇洒了些,但这可不代表她对工作就漠不关心。
好吧,既然在大家眼中,她路惟洁是麦可童书出版社里白目代言人的不二人选,她就更没道理跟着大伙儿在这儿瞎烦恼了,反正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耸耸肩,她索性把目光看向透明桌垫下的喜帖——
今天好姊妹王蕾蕾就要完成她的终身大事了!
早在半年前蕾蕾就嚷着非要她当伴娘不可,当时她也一口应允,偏偏到了紧要关头,生性苛刻的老板说什么就是不准假放人,满怀愧疚的她几番推辞担任伴娘的重责大任,可好友说什么就是不肯死心,甚至还不惜撂下狠话——如果伴娘不是她,那么自己也就不嫁了!
天啊,蕾蕾怎么可以不嫁?她不嫁,曾奕成铁定会拿把菜刀追杀自己到天涯海角,届时她就算是有九条命也不够死。
呼——幸好虚惊一场,婚宴是在晚上举行,为了不让好友失望,她只好等下班后再匆匆赶去婚宴现场,尽管不称职,但这伴娘还是当定喽!
喏,烫金的喜字在弥漫芬芳的大红色喜帖上耀眼的闪烁不歇,闪得路惟洁不由自主的露出笑容。
总算是多年媳妇熬成婆,苦追多年,曾奕成坎坷的恋爱之路终于要修成正果。
想当初这两个家伙开始约会的时候,害羞的蕾蕾总爱拉着她去当电灯泡,一次、两次、三次她几乎从不缺席,可怜的曾奕成尽管脸黑得像包公,却也不敢吭声半句。
为了赢得美人心,他顾不得自己阮囊羞涩,总是硬着头皮满足她这个大食量的电灯泡,好几次酒足饭饱之余,她隐约看见他幽怨的目光化作利箭朝自己射来,胆小的她不免在心里猜测,他会不会哪天忍无可忍的买凶杀人,好彻底了结她这颗惹厌的电灯泡?
哎哟,天地良心,她也不想去好吗?要不是蕾蕾千拜托万请求,谁希罕当碍眼的电灯泡?尤其还常在那样的场合遇到孙少怀——
惹厌的脸孔蓦然在脑海里浮现,路惟洁光用想的烦躁就猛地冒出来。
然而就在她要咬牙切齿咒骂几句之际,办公室里所有的注意力已经抢先被那扇攸关生死存亡的门扉夺了去。
嘎呀——厚重的总编辑办公室门板被推开了。
“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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