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得我在一边两眼直冒心形粉泡泡。
至於我呢?头发束一把,穿件布褂,给他磨墨端茶背箱子,打杂兼跑腿儿。
总有人会来找他,夜里穿一身黑衣,标准的夜行装束。我总是很知机的避到一边去,免得他为难。但几次下来他叫我不用躲,反正不是什麽要紧的大事。
用他的话说,现在的皇帝太能干,所以暗宫就清闲了。再说,他在名义上也是个死过的人了,起的作用不是太大,暗宫自有护法和长老,堂主旗主什麽的在撑著。
我们形影不离,同食共宿。亲热的事不是没有,但是明宇总不肯相让,我又一定要占上风,常常是争执一番,恼羞成怒的动起手,一来二去,我的拳脚倒是又学好几招。就是……与明宇相比,这些花拳绣腿还是远远不够看。
所以这个上风,还是没占到过的。
人就是这样,越是没有越是想的厉害。硬的不行,来软的。抱著腰苦苦的求,十次里,他也有一两次相让。我便把住机会好好的用力的认真的给他做下去,常做得他这样武功盖世的大宫主第二天起不来身。然後下次再求,就更困难了些。
这等於是进了一个恶性循环嘛,因为机会难得所以拼命做。做的太狠下次机会就更难求。
天气好不容易晴一点,把衣裳草药纸包都翻出来晒晒去潮气。
明宇在屋子里写信。我不知道是写给谁,反正是公务。我现在是无业游民,出门时已经把铺子地契,一应的进货和账目都写下来交给了刘头儿。这个人老成稳重,隐然是岛上的一个老派人,大家都很听他的话。
本来我做的,只是想改变大家的观念,让岛上的人过好日子。
现在任务已经基本完成,我当然不必为难自己继续做牛做马。
抱著脸傻笑……明宇呵……
屋里他扬声说:“给我买二两茶叶来。”
我答应了一声,摸摸钱袋向外走。
这个小镇处处是河道,蛛网密布。已经时近十月,绿叶泰半凋黄,我一路走一路哼歌。在这里住了三四天,客栈周围让我转个了遍,左转街口就有间茶行。
钱袋在手里甩啊甩的,冷不防身後窜出个人影,一把抓了我的钱袋就跑!
“哎哎!抓贼啊……”我扯著嗓子喊。可是街上行人稀少,没什麽人理会我。
撒开腿就追。
料定一个小贼肯定跑不远,而且我现在不比从前,功夫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收拾个小毛贼还不是绰绰有余的麽?
因为觉得肯定他跑不了,所以也没用轻功,就耐著性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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