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说:“小骚货,你真是个漂亮的好孩子。”
她就是人妖。
胭脂非福3
人妖早没有了以前呼风唤雨的本事,成了一个很平常的妇人。
她和我约在这家小吃店,把你留下的东西交给我。
我们一起想着你生前的种种,她说:“物是人非啊。”
我没有听清楚,她再说:“这个店和我们初次见面那天几乎一样,而我们———”
她不愿意说下去了,喝着一杯白开水。她不喝酒,怕老公骂;不喝饮料,怕发胖。
她把一个手袋放到我面前,我认得出来,隔了几年,我仍然认得出来那是你喜爱的一只手袋,手工刺绣,绣满凤凰的一只黄色手袋。你穿着那件月白色旗袍的时候,就拎着这手袋,你说那叫复古风格。我戏谑你穿的像个女鬼,简直是“做古”风格。
而今,你真的做古了。
我打开它,心里发慌。毕竟这是你的遗物,我也无法断定你会留下些什么。把手伸进去,先摸出一个桃木盒子,里面装着胭脂;再拿出一个手掌大小的红色玩偶,是被你叫成“小抛”的天线宝宝。再无他物,这些东西居然是你最留恋的,最想交给我的。
不知道你死前为什么不来找我,然后把它们亲自拿给我。也许你觉得那样做有点唐突,也许你看到了我就没有勇气去死了。
我拎着手袋,和人妖告别,我说:“谢谢你。”
她说:“走吧,痞子。走,离开柳城,去你想去的地方。”
我耸着肩膀,表示没有地方可去。
她皱着眉头说:“柳城外面总还有别的天地,那么大的世界,你一个男人,怎么会无处可去?”
胭脂非福4
我的右手臂上有一道伤口,6厘米左右,呈淡红色。我尽量不穿短袖的衣服,可洗澡的时候自己仍然可以清晰的看到它。每个人多少都有些伤口,在身上,在心里,有的无法愈合,有的愈合了却又裂开,有的留下疤痕不会退却。
年少的我顽劣而乖戾,好强,好斗,要自尊,要面子。出生低微已经是我的疼痛,所以我不愿意和身份高贵的人来往。你出现了,我知道你出生在柳城的高干家庭,娇生惯养,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你看不起别人,自以为是,爱慕虚荣,心高气傲。别人来笼络你,我偏不;别人羡慕你,我偏不;别人喜欢你,我偏不。我在躲避,把自己放进一个盒子里,拒绝和你接触。
而你,最见不得别人不理会你,你非要跨越一切来讨好我。后来,你爱上了我。你想尽办法博取我的爱,哪怕是我疏远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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