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后,两个原来报社的同事来广州出差,在他们结束公务要离开的前一天晚上,我们三个人去环市东路的一家酒吧喝酒聊天。由不是周末,酒吧里并没有坐满,我们进去的时候,一位长相糙得不行的男歌手正在台上对着麦克风咆哮。我们找个离得较远的角落位置坐下,边喝酒边聊着各自的近况。半个小时后,男歌手结束了演出,换上了一个女孩,由于离得不近,酒吧里光线又较暗,看不清女孩的模样,只见她坐在椅子上抱着把吉他自弹自唱,唱的都是老歌,先是一首周蕙的《约定》,然后是孟庭苇的《冬季到台北来看雨》。酒吧里的客人们都静静地听着,女歌手清澈的嗓音令酒客们一时有些陶醉。我们也停止了聊天,坐在那静静欣赏。
大约有四十分钟左右,唱了几首歌之后,女歌手结束表演,场内放起舞曲,进入跳舞时间。酒客们大多起身离座,一时间“群魔乱舞”。这时,由于第二天还要赶路,我的两位朋友表示准备回宾馆休息了,我于是陪他们一起走出。就在我们在门口等出租车时,看见刚才台上那位女歌手已经换好了衣服准备离开。由于刚才离得远没看清脸,于是我不禁盯着她打量起来。然而越看越面熟,最后终于认出,原来就是那天在天桥边和我共撑一把伞的那个女孩。
因为那天本来也没有什么太多交流,我便没好意思上前相认。这时,她似乎注意到有人正在盯着她看,于是目光也投射过来。四目相对,门口的路灯很亮,她一下便认出了我。
“哎,你不是那天打伞的那个人吗?”
“对啊,是我啊。”
“怎么?和朋友来玩啊?”
“是啊,外地来两个朋友,过来坐一下,都准备走了。对了,我们刚才听你唱歌来着,唱得不错啊。”
“一般吧,呵呵,混口饭吃。你们往哪边走?”
“我先去珠江新城那边,把我朋友送到宾馆。你呢?”
“今天唱完了,回家了,我也住那边啊。”
“啊,那一起走吧,正顺路。”
“好吧。”
我们四个人坐了一辆车,先把我的两个朋友送到酒店,然后送她回家。果然离得很近,在车上我们互留了联系方式。她只告诉我,她叫孙晓晓。
两天后的一天晚上,我正在家,已经12点多了,突然电话响了,是孙晓晓打来的。
“喂,是廖侃侃吗?”她在电话那边语气似乎很急。
“是我。”
“我是晓晓啊,孙晓晓,还记得吧?你现在有空吗?”
“现在?你演出完了?这么晚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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