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灰尘让他不小心打喷嚏。
真是窝囊,他到底是怎么了?
以前的他总是先扛着火箭筒冲锋陷阵,根本不需要“观察”;这种手段,那是给软趴趴的生意人用的,像他这种行动派,都是先把敌人杀得措手不及再说。
不过偶尔这样“观察敌情”似乎也不错,至少他就能看见这男人毫无防备的一面。
好想更近地看看他,甚至想要触碰他,想知道他那栗色微卷的发丝,是不是真的像自己想像的一样柔软?
那股想要接近他的欲望越来越强烈,史坦利咬咬牙,终于忍不住从天花板上跳下来。
他的动作很轻,也没有弄出什么声响,只是弄出了不少灰尘,让他差点想打喷嚏,他赶紧捏紧自己的鼻子,才没有制造出噪音来。
轻轻拍去身上的灰尘,他慢慢接近那个男人。
* * * *
金宇恩似乎真的很累,他闭着眼睛斜躺在沙发上,呼吸均匀,平坦的胸膛缓缓起伏,因为他的头靠在沙发上,露出了一截细白的颈子,虽然他的肌肤不像西方人那样苍白,但那种带着淡淡蜂蜜色的健康肌肤,却让史坦利看得目不转睛。
好漂亮的男人。
史坦利甚至还狐疑地看了看自己满是手毛的手臂,怎么同样是男人,自己的身材就这么粗壮,还满身肌肉,看起来就像头野兽一样,但这个东方男人却身材修长?
之前远看觉得他过于纤细,现在近看,才发现其实他的身体并不会特别瘦弱,只是因为骨架比较小,所以才会给人弱不禁风的错觉。
史坦利突然发现自己的手已经快要碰到金宇恩胸前衬衫的扣子,他回过神,赶紧把手收回来。
该死!他是怎么了?怎么身体动得比大脑还要快?
这种身体的本能在枪林弹雨中很有用,免得稍微闪神就被人打成蜂窝,但是现在他又不是在打仗,也没人拿枪对着他,为什么自己的身体却受这个男人的吸引?
真是太诡异了。
史坦利猛地后退一步,警戒地看着跟前睡着的男人。
他眯起深蓝色的眼睛,像只打量猎物的猛兽一样。
他的本能告诉他,金宇恩对自己是一种危险的存在。
他应该要马上毁了任何对自己有威胁性的东西,但他又舍不得。
这种奇怪又强烈的感觉是什么?
为什么他完全无法形容?
平常很少用到的大脑这时候几乎要变成一团浆糊,他想了半天,都想不出个所以然来。
他一直以为自己不会喜欢男人,所以一时间也没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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