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你吃剩了再给我。”
窦任把叉烧还给她,忽然提起:“刚才我在餐馆里看见姓曾的了。”
春月眼睛一亮:“是吗!他真人长得怎么样?”
“能怎么样?就一糟大叔,邋里邋遢的,也不知道你看中他哪里,非要搬来这里。”窦任拿筷子尾部想敲她脑瓜,被她飞快闪开。
她舔了舔嘴角,满眼狡黠:“你不觉得很刺激吗,就住在刑侦队长楼上耶,我决定的那天兴奋得整晚睡不着。”
窦任一顿,埋头扒饭,不再说起这话题。
春月决定的事情,可能除了阎罗,没别的人能改变她的想法。
她喜欢刺激,和不同的人zuoai也好,特意住在警察楼上也罢,无非是想让自己的心脏还能跳得更快一点。
已经没有多少事情能让春月感受到亢奋雀跃了。
他换了个话题:“你知道吗,我小时候挺常在这附近玩的。以前这里有个地下机室,我和一些朋友放学后就在那里呆着。”
筷尖戳进咸蛋白中,轻轻一绞就能将渗油的蛋黄夹起,春月调侃道:“哦?小小年纪就带小姑娘去夹娃娃?”
窦任白了一眼:“我是收娃娃的那个人好吧……以前玩一些音乐类街机……嗯,跳舞机,还有射击、头文字D之类的。”
他挑眉看她,扯起一边嘴角笑:“估计只有在射击游戏里,我才有机会赢过你了。”
烧鹅烤得皮脆柔嫩,就是肥膏多了点,春月刚抿唇,窦任就夹走了她不喜欢的。
春月挑食,像个小孩一样,遇到不喜欢的食物一点都不碰,一张小脸皱眉嘟嘴,丝毫不掩饰自己的嫌恶。
窦任心里叹气,叼,真可爱。
从窦任饭盒里偷走块白切鸡,春月笑道:“那可不一定,我小时候开枪的次数,可能比你青春期打枪的次数还多。”
她说得轻描淡写,就像讲的是别人的故事。
窦任的小时候,玩的是游戏枪,爆头的是游戏里行尸走rou的怪物,没子弹的时候摇一摇枪管,就能自动填入无限量的子弹。
掉血了能吃药,没血了投多几个游戏币就能复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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