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可以感觉到脚上破皮:「以前买这鞋子的时候,没想到有一天我必须穿这个走路。」
以前都是开车,不然就是有司机接送。怎么想得到现在连计程车她都搭不太得起。
「回来啦。」隔音很差的公寓,隔壁的应召女郎闻声出来与她打招呼。
「嗯。」
「今天不顺利?」
「还好。」敢情邻居把她也当成应召女郎了。
事实上邻居并非阻街女郎在伦敦应该算得上是那种高级应召女,毕竟伦敦的地价高得惊人,在这城市边缘的贫民区租屋也并不便宜,但是以她的工作经验和能做的工作,离开伦敦不是选项之一,她连回老家的机票钱都出不起。以前当有钱人的时候她没有对金钱有这么强烈的感觉,鄙视穷人和出卖身体的女人。现在,如果她幸运的话,可以不必出卖身体。
关上门,只有一个小房间和小浴室。
「哎。」她叹气,还能奢求吗。
「该死的雷克?莱博特。我上辈子欠你钱吗?」她继续自言自语。
她朋友本来就很少,遇到这种状况,以前交往的人们都躲得远远的,不是怕她借钱,就是已经把她列为非上流社交圈。
「还好把常穿的衣服抢救出来。」她偷偷把常穿衣服从衣橱拿出来藏在床底下,等法院点交人没注意到偷偷放入被允许带走的私人物品和一个小行李箱。
但是说实话也是比较差的,因为穿过太多次,也洗过太多次,有几件要穿去找工作还可以。
「啊!真不敢相信我还欠那该死的男人钱。」她几年前一时不察向他旗下银行贷过款,现在还不出来,与银行协商过后竟然还要还一大笔钱,百货公司都变成他的了。
她很快脱掉衣服上床睡觉,明天她不打算进百货公司上班,而是要去找工作。
隔天她前往之前就约好的面试,这一週以来她已经不知道从工作的百货公司偷偷溜走去过多少面试,有些真的很诚恳的告诉她因为工作调性不适合她而不录取,有些拒绝得很快没给合理的理由。
她走出面试地点所在大楼,回头看看宏伟的建筑:「真糟糕。我真的觉得不是我的履歷有问题。」
她终于决定提起勇气拨打电话给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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