疗四周。
存在杀人动机,案情变得简单明了,没有多久,刘冠军作为有力的杀妻嫌疑人,立刻被缉拿归案。
正因为妻子在家遇害,而发现现场的第一人是喝醉的刘冠军,当时他情绪激动地抱住倒在血泊中的妻子,所以在地板墙面还有周围的现场内,都留下了不少带血的指纹与凌乱脚印。
物证人证俱在。
第一次口供时刘冠军坚决不认,可第二次,第三次后,也许是屈打成招,也许是长期熬鹰心理防线被击破,他最终承认,是自己在口角之下再次实施家暴,徒手用铁锤将妻子的脸打烂。
头颅被接连打击三十四下,法医鉴定,在第四下后,受害者已经死亡,但凶手仍然没有停下自己凶残的行为,继续一下下将她的面部连同脖子全部打成恐怖的血泥。
但唯一一点他说不清楚,作案工具到底被他藏在了哪里。
从他“杀人”“发现”到自主报警,刘冠军全程并没有离开过家中,可作案工具却不翼而飞。
直到被判决,“铁锤”也没被找到。
除此疑点之外,方度在现场照片中第一眼就注意到受害者身体上断裂成几节的项链,血w中一条价值不菲的铂金项链被碾成碎片,而上面镶嵌的宝石也几乎化作齑粉难以辨认。
但饶是这样,方度断定,这条项链绝不可能是刘冠军这种工薪家庭可以负担得起的奢侈品。
至于是谁买给受害者的,如果镶嵌的宝石是纯天然的,谁又有能力在当年购买得起这么价值高昂的饰品?
并把它当成礼物送给受害者?
所有线索都直指蒋峰,他与受害者的关系,远不止是好心上司和可怜女工这么简单。
只要用心,即便一次次受挫,但一年中,方度已经顺着这条线成功挖到了更多证据。
例如受害者死前曾经伪造过丈夫的签名同意书,意图在妇幼保健医院内打掉肚中的胎儿,但后来,她爽约了手术一直没有再去检查。例如蒋峰在受害者死前曾经去过一趟香港出差,在那里,他用公费在珠宝拍卖行内买过几只首饰送给妻子。
显然其中一条红宝石项链,他的妻子从来没有收到。
也许事情真的像蒋峰所说,一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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