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蛋无法解决冷酷的哥谭骑士,但足够冲击哥谭甜心。
“真的有那么糟糕吗?”克拉克伸手比划了下制服的款式,又回想着配色,委屈巴巴:“红蓝配色一直是经典。”
“款式我想了好久,极具代表性,绝对不会撞衫。一看就知道是超人来了。”
布鲁茜心软了,她眼神柔和:“克拉克,经典有时意味着复古。特别是在某些追求新潮和众人目光的人看来。”
“比如说斯塔克?”克拉克希冀地问。
“比如说斯塔克。”布鲁茜点头。
她的好友永不会考虑何为低调,在他身上只会体现出自恋和更自恋两种状态,连战衣都漆涂成了耀眼的金红色,坚持做超级英雄里最靓的那只崽。
“这只是审美不同而已。”她放下笔,双手合成塔状,支撑着下巴,“美是具有多元性的。”
克拉克看起来不那么沮丧了。
不同的颜色就像不同的口味,有人爱甜有人喜咸。没看到连灯团都发展成了彩虹战队吗?
布鲁茜继续:“比如你会买一打一样的法兰绒格子衬衫,然后轮着穿一周。这没什么不好意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