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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出门,都能在路上见到年迈的乞讨者。有一次过地下通道,见到一个老妇人,蹲坐在那里,脚有残疾。面前放着一个破碗,里面丢着一毛,两毛的钱,是好心人丢进去的。她的头发散乱,皱纹,已经爬满了饱经沧桑的脸,想像不能她经受了多少苦难,她那呆滞的双眼,让我想起祥林嫂,只是双眼,间或动一下,才知道她是个活物。不过,祥林嫂是在人吃人的封建社会,但是现在却是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却有这样贫苦的人。不知道是谁的原因?那些自称是人,却不做人事的不免有些嫌疑吧!每一次路过,心里不禁一颤。不禁的脸上火热起来,自己无钱可施,只有加快脚步离开。
他们是有尊严的,他们在用自己的双手来获取自己想要的,他们没有偷,没有抢,农民工是靠自己来讨生活,做比别人都苦都累的工作,吃着最粗糙的饭菜。乞讨者,他们只是想生存,对别人没有一丝一点的伤害,但凡有一点生存的机会,他们不会乞讨。
人真的是分三六九等的吗?孟德斯鸠也说过:“人生来是平等的”人和人之间没有质的区别,人作为一个人的权利是平等的,马克思也说:“人就是精神独立的实在。”人没有区别,只要人有思想,有独立的思想,就可以是个人,就可以是无差别的人。有些人,他不能算是标准意义上的人。他们吃的是人饭,却不会像人一样的思考。与动物没有什么区别,也许就是一只狼,他只是披了人皮罢了,满嘴角里流淌着鲜红的血。
一个人,要活的有尊严,不然他们就枉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