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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乔义对这里的街巷熟悉无比,七弯八拐,甩开街市,最后来到骆克道。
招牌绚丽而巨大,霓虹灯管扭成一对男女,覆盖大楼二到五层的高度,在湾仔的灯海里,一望不能忽视,灯光几段变换,有时定定地亮,有时像电流窜动,有时又闪烁着炸开,其下两个大字「乐升」。
罗宝霓有些疑惑,这似乎是间西餐厅,进门后,中央被个巨大舞池占满,与迪斯可厅不同,仔细保养的木质地板隐隐泛光,周围环绕着一张张餐桌以及个大吧台。
这是一家交际舞跳舞厅?
“来这做什么?”
他笑着递过一杯曼哈顿,顺便将她揽入怀里,“我以为你很好奇我的过去,想看我以前在哪里陪老女人跳舞?”
“谁想知道......“,她脸上一热,避着他缠绕的目光,仿佛如此便能不被那份幽微洞悉。
然而自己来港,不正是为着心底那份不能言说的执念?他在调景岭撞见自己,这些心思想来已清如明镜。
这人,她抬头恨恨瞪了他一眼,却给那唇角扬起的弧度攫住,有气也发不出。
跳舞厅充满一种复古的氛围,过去中央公园的Tavern on the Green可能还有点这种吃饭跳舞的意思,不过现在似乎已不流行这样的地方。
然而生意竟意外地好,用餐的,跳舞的,深夜时分全然满座。
风格随着一曲一曲音乐变换,或探戈,或华尔滋,有时甚至还夹杂Salsa。
不少妆容飞扬,舞衣漂亮的女人,年龄从叁十岁到六十岁都有,而她们的舞伴大多颇为年轻,或是规规矩矩,或是亲密咬耳。
罗宝霓不禁愣想十八九岁的泰乔义会是什么模样?耀眼如朝阳,却在市井中努力求生,一时之间,除了温软,苦涩,竟还泛起一点酸。
“这样一晚能赚多少钱?”
“一百港币左右。”
七十年代初一个家庭月收入可能只在八百港元上下,知道她大概全然没有相应概念,泰乔义只得笑着点点她的鼻头,解释一晚一百其实是非常不错的工作。
“I was very popul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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