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喜你。”崔青瓷和沈nongnong都是娱乐圈的,没有什么利益牵扯,再加上住在这里后,两人碰过几次面,同在一个圈子里,难免也变得熟识起来。
沈nongnong就是现在圈内的一线小花,演技不咋地,可是很能捞钱。
这种事情也是无可厚非的,她流量摆在这里,颜值很高,虽说三部剧能拍砸两部,可她的粉丝依旧买账。
既然号召力这么高,公司那边自然不会在意这些。
你不拍戏,怎么给公司赚钱。
双赢的事情,别傻了。
沈nongnong的丈夫是商界新贵,两人自小青梅竹马,也是门当户对,这栋房子是两家父母一起给他们买的,算是正式的新房,至于以前的别墅,放着呗。
因此,说到底沈nongnong即便是没有演技,也一头扎进了娱乐圈,她是白富美,演戏纯粹就是爱好,能混到这一步,也是她自己的能力。
颜,即正义。
就是这么没道理。
崔青瓷的地位不如沈nongnong,是因为她只接好剧本,不会谁给钱多就去谁的剧组,不然仗着导演父亲,影后母亲,资源简直不要太多。
个人的追求不同,也没必要去计较得失。
“也亏得搬到这里来了,就算是我在小区里乱转,也不用担心被记者拍到。”
“而且这里植被茂盛,空气比起其他的地方都清新不少,住在这里对自己和孩子都好。”
“对对对。”
沈nongnong深感赞同。
她性子有点大大咧咧,喜欢她的粉丝很多,目前算上公司给买的僵尸粉,粉丝值达到七千万,这可不是个小数字。
可粉丝多,黑粉同样不少,因为演技差,她没少被黑。
不过她看得开,不管在哪里反正都不缺钱话,自己怎么高兴怎么来。
“以前我可不懂这个,可搬过来后,早起打开窗户,那清新的空气,闻一口就神清气爽,真的能感觉得到差别。”
之前两人没有坐在一起说过几句话,更没有一起拍过戏。
现在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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